会计档案的原件不得借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总会计师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原则上不准外借(“外借”是指借阅人员将档案原件借出档案管理部门),确因法律诉讼等原因需借出的,必须严格履行外借手续。借出最长不得超过()。
开户单位对自身的帐务有疑问需要查询银行会计档案的,该单位须凭对帐单及盖有预留印鉴的公函,经行长(主任)或()批准,并应有专人负责陪同查阅,不得将档案交给查阅人放任不管
开户单位对自身的账务有疑问需查询银行会计档案的,该单位需凭对账单及(),经营业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批准,指定专人负责查阅后,出具查询结果,不得将档案交给查阅人自行查阅。不得将档案交由他人带走()。
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借出。()
原始凭证原则上不得外借,其它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外借。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借出。
因信贷业务依法提起诉讼或发生案件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需要查阅或复印信贷档案,必须持调阅公函,经联社主任批准后,在信用社专人陪同下才可进行,严禁将原件借出。
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情况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介绍信,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在专人陪同下,方可查阅、抄录、复制或拍照,但不得将原件借出。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但如果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借出。()
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原始凭证原则上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外借。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拆散原卷册进行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在经过批准后可以外借。()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但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借出。()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但经过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
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总会计师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情况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借出。()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在主张本行权利时,如需向司法等有权机关出具会计档案,须向财务会计部及()提交“会计档案临时借出申请表”(附件七),经批准同意后,由借出申请人携带会计档案向司法等有权机关进行权利主张。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拆封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在调阅申请单上注明调阅原因及归还日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个工作日归还,特殊情况下,确需超期限归还的,应事先在调阅申请单上进行明确说明,经()审批同意(已实现档案集中管理的,还需经会计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借出。出自:中信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版,2016年)
《承德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双人持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函、有效证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抄录、复印或拍照,但不得将原件借走、拆封、涂改、圈划会计档案()
因特殊原因(如未了债务、未结案件等)需借出纸质档案原件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确认在纸质档案保管期限内的,可借出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星期,特殊情况须办理续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