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应从本馆的性质和职责范围出发,通过认真深入地、科学地确定应移交档案的单位并编制系统全宗名册。
全宗是一个单位的主要档案。
()是按照一定的特征组成的,档案数理很少的若干全宗的集合体。
一个全宗内的档案应集中在一起存放,全宗内的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技术图纸、会计报表等档案,也可分别保管,对分别保管的档案,应填写()。
按照全宗管理档案,是档案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和核心理论。
立档单位的收文,若判定档案所属全宗,关键在于判定文件的()。
判定档案所属全宗,主要应从立档单位的()三方面着手,分别查明它们的形成者。
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保管一定期限内,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后指定专人继续保管。该期限是指( )。
某档案馆收收集了一部分零散的全宗不明的档案,现合并为一个全宗,为此,宜采用的全宗补充形式是()。
由档案数量很少的若干全宗,按照一定的特点组成的一个全宗集合体称()
全宗是一个有机整体。除特殊情况外,同一全宗的档案不能分散,不同全宗的档案不能混杂。
个人回忆录既是人物全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事档案一个重要内容。
()是概要介绍某一全宗的立档单位历史,全宗内档案的历史、内容和成份及其利用价值的一种科学查考工具。
全宗卷不是全宗文件的组成部分,而是档案馆和现行机关档案室在本身的工作活动中形成的一种档案。
全宗是一个独立的机关、组织或人物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
立档单位的发文,若判定档案所属全宗,关键在于判定文件的()。
档案全宗理论是档案馆对档案实体管理中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对于同一形成者所形成的所有档案,归集为一个全宗,不得分散;对于不同形成者的档案,不得混杂。()
一个机关内一部分业务或一个部门划归另一个机关,其档案材料应从原全宗中抽出带入另一个机关。
档案全宗就是在机关或个人活动过程中有机地形成的档案材料的总和。这个定义在苏联档案学史上被称之为“莫斯科公式”。
经过鉴定,凡要销毁的档案都必须以全宗为单位编制销毁清册。
一个机关并入另一个机关,或几个机关合并为一个新机关,其合并以前形成的档案材料应作为新机关档案全宗的一部分。
全宗卷是记载立档单位和全宗历史变化情况的专卷,是档案馆和现行机关档案室档案整理活动的()。
全宗指南的全宗档案情况部分包括()、入库时间、整理情况、鉴定情况、保管情况、档案完整程度、检索工具等内容。
一个单位的档案室室藏档案只能构成一个全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