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大面积冒顶危险的矿井在回撤时应编制专门设计,做好冲击地压及大面积冒顶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有效防止发生冲击地压和大面积冒顶事故。
预测预报是对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区域进行(),为防治措施提供指导。
()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突出矿井未进行工作面预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强冲击地压矿井每个采掘工作面至少有一台KBD5矿用本安型电磁辐射仪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预测预报。并采取采用()等方法对冲击地压危险性进行综合预测,建立冲击地压灾害监测与预警系统,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率。
矿建立冲击危险预测预报制度,预测预报由()负责,监测数据要存档。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严格控制(),各采掘工作面人员不得超过()。
弱冲击地压矿井要求整个矿井至少有一台()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预测预报。
中等冲击地压矿井要求每个采区至少有一台()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预测预报。
在有突出威胁区内,根据煤层突出危险程度,采掘工作面每推进30~100m应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连续进行不少于()次的区域性预测验证。
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经过预测或划分为()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停产()天以上的,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应鉴定冲击地压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监测系统,积极推广应用应力在线监测系统等新技术,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冲击危险预测预报方法有哪些?
对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应根据预测预报等实际考察资料和积累的数据划分冲击地压危险程度等级并制定相应的()。
冲击地压危险矿井应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首先采用()监测法进行冲击危险预报。
各矿业集团、矿井应组织编制冲击地压防治()和(),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审查批准后实施。
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停产()以上的,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应鉴定冲击地压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对采掘工作面、采空区按瓦斯涌出量大小和瓦斯危险程度进行治理的措施属于矿井瓦斯涌出治理技术中的()
对于冲击地压矿井,停采()天以上的采煤工作面恢复生产前,应当评估冲击地压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措施。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定,停采3天及以上的冲击地压危险采掘工作面恢复生产前,防冲专业人员应当根据钻屑法、应力监测法或微震监测法等检测监测情况对工作面冲击地压危险程度进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冲击地压矿井进行采掘部署时,应当将巷道布置在低应力区,优先选择()护巷方式降低冲击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