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健环监察管理子系统》中国华电力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除接受国华电力内部监督外,还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保持与()安全监督部门的密切联系,建立外部沟通程序,进行信息沟通和互访,互相支持工作。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中国华电力研究院按照三级控制目标对“()”安全目标进行分解,建立安全目标管理体系。
《安健环监察管理子系统》中国华电力下属单位安健环委员会的职能:()。
电力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对电力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须审核外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是否具备。
电力建设单位要落实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全面管理责任,施工单位要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开工前,具体管理单位应组织承包商进行现场详细勘察,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
《消防管理标准》中国华电力下属单位每年至少组织()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5.6.1条规定:开工前,项目具体管理单位应组织承包商进行现场详细勘察,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安健环监察管理制度》中国华电力及下属单位安全监察岗位的工资待遇应与主要专业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
《安健环监察管理制度》中国华电力各下属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经理的任命或者免职,在提请决定前,必须报()备案。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中国华电力及下属单位、大型企业()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签发的相关规定,不直接管理本设备的外单位办理需签发的工作票时应实行“双签发”,先由()所在单位签发,再由本设备()会签。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Q/CSG 210020-2014) 第5.1.3条规定: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办法》Q/CSG2053041-2020:5.3.4建设单位在接到业主项目管理机构报告后,应按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应急预警与响应管理办法》及时上报,组织应急处置,按管理权限组织或配合事故事件调查,根据处理意见督促落实整改()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Q/CSG218007-2018),事发单位在一般及以上级别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口头汇报至上级单位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并逐级分别口头报送至公司总部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电力监控系统相关网络安全事件应按要求报送(),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Q/CSG218007-2018),事发单位在()级别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口头汇报至上级单位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并逐级分别口头报送至公司总部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电力监控系统相关网络安全事件应按要求报送系统运行部门(调度机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Q/CSG218007-2018),事发单位在一般及以上级别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至上级单位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并逐级分别口头报送至公司总部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电力监控系统相关网络安全事件应按要求报送系统运行部门(调度机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输电: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签发的相关规定,不直接管理本设备的外单位办理需签发的工作票时应实行“双签发”,先由()所在单位签发,再由本设备()会签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中国华电力及下属单位、大型企业及分厂各级领导人员都应认真贯彻“()()”、()的原则
依据作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SG510001-2015)第5.6.1条规定:开工前,项目具体管理单位应组织承包商进行现场详细勘察,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规定:由地市级单位管理的县级单位发生的事故事件归属管理该单位的地市级单位()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项目具体管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对承包商实际到场人员的进行真实性复查与评估,确保实际到场人员满足现场作业的安全要求()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单位应当做好个人信息、电力用户信息保护,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