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交接工作完成后,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无须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有()。
会计工作交接后,为了分清责任,接管人员应该另立账簿,进行记账。(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后,接管人员可另立帐簿,不必使用移交前的帐簿。()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接替人员与移交人员对移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工作移交之后,接替人员正确的做法是()。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时,因接替人员交接时的工作疏忽而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应由接替人员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若业务需要也可自行另立新账。
甲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张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公司出纳赵某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单位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原会计张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工作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张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哪些会计岗位工作。
会计工作交接后,原移交人员因会计资料已办理移交,因而不再对这些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会计工作办理交接后,为了分清责任,接替人员应另立账簿,进行记账。()
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移交后接替人员应当建立新账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移交时,应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的内容有( )。
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情况、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会计人员交接后,接替人员应另立新账,不得使用原来的账簿。()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完成后,为了分清责任,接管人员应另立账簿。()
为了分清各自责任,会计人员在办理工作交接后必须另立账簿,不可沿用原来的账簿。()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其接替人员既可以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也可以另立新账。()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时,因接替人员交接时的工作疏忽而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法律责任由移交人员承担。( )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以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更换票管人员时移交不清的,接收人可以拒绝接收,单位领导不得强行要求接替;未交清前,移交人不得离职;交接后发生的票据短少等差错由接收人员负责()
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更换票管人员时移交不清的,接收人可以拒绝接收,单位领导不得强行要求接替;未交清前,移交人不得离职;交接后发生的票据短少等差错由接收人员负责。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会计交接工作完成后,接替人员应另立账簿,而不再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
会计工作交接后,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交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