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人员离任稽核报告属于()
离任、离岗稽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上实行()。
稽核组原则上应在接到离任、离岗稽核通知书3日后,进驻被稽核人所在单位,实施()。
实施离任稽核审计时,稽核组到达被稽核单位后,应()和相关证件,按规定程序实施现场稽核。
审计稽核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现场稽核报告报送()。
离任、离岗稽核,是指被稽核人拟离开现任职务或岗位对其在任职(在岗)期间的()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自营业务关键岗位人员离任前,应当由稽核部门进行审计。()
稽核组长和成员的名单及分工待进点会谈时依实际情况再作安排确定。
什么是离任、离岗稽核?
稽核报告一般由主查人起草,经稽核组讨论修改后,由主查人和组长定稿并共同签署。
异地任职人员离任稽核的实施时间为稽核大队接到离任稽核申请后()内进行并完成稽核报告。
离任、离岗稽核中有关重要资料,包括稽核报告,被稽核人述职报告及其说明、()、附表等,作为机密档案随稽核报告存档保管。
离任稽核通知书和调阅资料清单必须在到达被稽核单位时当面交送,被稽核单位接到离任稽核通知书和调阅资料清单后,应积极做好有关准备。
对于重要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的离任稽核,经上级稽核部门批准,可由所在单位稽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稽核部门在接到人事部门发出离任稽核通知后()内进行离任稽核并完成离任稽核报告。
离任、离岗稽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上实行“下查一级”。
离岗、离任稽核报告的内容包括()
离任、离岗稽核原则上坚持被稽核人“先离任、离岗,后安排、再稽核”的原则,被稽核人重新任职后再进行离任离岗稽核。
稽核部门原则上应在接到《离任稽核通知书》后()日内实施离任稽核并完成离任稽核报告。
实施离任、离岗现场稽核前,稽核通知书应由分管领导或授权稽核部门负责人签批。
《稽核调阅资料清单》一式两份,由稽核组组长和被稽核单位分别留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离任稽核由所在单位稽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离任、离岗稽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上实行()。
剖检报告要及时写出,并经解剖检疫人员签字后发出。剖检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寄送报检单位,一份由检疫单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