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应急状态的终止由()会同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机构提出建议,报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发布。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行决定进入场外应急状态,但是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报告。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规定在放射性物质可能或者已经扩散到核电厂场区以外时,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机构应当迅速向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提出进入场外应急状态并采取应急防护措施的()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在整个核电厂运行阶段,应急准备应做到常备不懈;应急状态下需要使用的设施、设备和通信系统等须()维护,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国家核安全部门对营运单位应急准备的核安全监督的方法及其对营运单位的要求等,执行核安全法规()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例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若新建核电厂厂址的邻近已有正在运行的核电厂,如正在运行的核电厂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场外时,新建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有效实施(),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核电厂应急准备工作的年度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应急设施、设备、通信系统和各类应急器材的()的结果。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在核电厂运行期间,国家核安全部门对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状况和执行应急响应的能力进行监督。检查应急人员具有完成应急响应的能力和知识,包括检查重要岗位应急人员连续()小时的应急能力。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国家核安全部门对营运单位申请核安全许可证件时提交的文件中关于应急准备、应急计划的有关内容进行的审评,对应急计划初步方案的审评的内容包括()
场外应急状态的终止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机构提出建议,报()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发布。
场外应急状态的终止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机构提出建议,报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批准,由()发布。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在核电厂()期间,国家核安全部门对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状况和执行应急响应的能力进行监督。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综合演习至少每()年一次。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在应急响应期间,国家核安全部门应对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响应活动和应急决策及其与场外应急组织的协调和提出的或采取的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必要时进行干预;审查终止()状态及以上应急状态的条件。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例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核电厂营运单位的()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后应作为独立文件,与()一并上报国家核安全部门审批,并进行装料前的应急演习。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在核电厂运行期间,国家核安全部门对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状况和执行应急响应的能力进行()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对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进行审评、监督的依据是(一)国家核安全法规;(二)国家的与()等有关的法律与法规;(三)国家核安全部门审查认可或批准的文件以及发布的其他指令。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例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国家核安全部门的监督并不()核电厂营运单位对核电厂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所承担的()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核电厂应急联合演习()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记在核电厂()负责制定应急计划和进行应急准备。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定在应急状态下,核电厂()负责与国家核安全部门及场外应急机构联系。
在核电厂()前,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场内、场外核事故应急总演习。
核电企业承担上缴的场外核应急专项收入,在基建期和运行期分别按标准缴纳。()
核电企业在基建期按设计额定容量3元/千瓦时的标准缴纳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