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产权分界处不适宜装表的,对专线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用户受电装置的低压侧计量。
对客户受电工程启动竣工检验的期限,自接到用户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和检验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个工作日。
私自迁移、变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由供电企业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者()。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规定,确定高压供电客户用电容量时,在保证受电变压器不超载和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一般客户的计算负荷宜等于变压器额定容量的()。
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客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为分界点。
现场勘查,初步供电方案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应包括受电装置的容量、()、客户电气主接线型式、主要受电装置电气参数,并明确应急电源及保安措施配置,谐波治理、继电保护、调度通信要求。
高压供电的客户,宜在高压侧计量,但对10kV供电且容量在()kVA以下的,高压侧计量确有困难时,可在低压侧计量。
《供电监管办法》规定,给用户装表接电的期限,自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其他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对10(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客户新装;增容,申请容量小于下列条件时,在供电方案审批时可直接开放容量: (一)低压客户接入配电变压器配电变压器的开放容量为变压器额定容量的()%减去近期(一年内)()负荷值。 (二)高压客户接入10(20)kV配电设施10(20)kV配电线路(电缆)开放容量根据线路“长期允许电流”减去线路的“一年内()负荷电流”计算。现有配电设施的间隔;设备具备接入条件,额定容量减去一年内()负荷值。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四条规定:产权分界处不适宜装表的,对专线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装表计量;对公用线路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计量。
高压供电的客户,宜在高压侧计量;但对10kV供电且容量在()及以下的,高压侧计量确有困难时,可在低压侧计量,即采用高供低计方式。
公用线路供电的高压电力客户,与受电电压同级的()是该电力客户的供电点。
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的行为属于窃电行为。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由供电企业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者()
由于客户新装和增容用电而相应进行的公用供电线路新建、扩建及改造工程由()投资建设。
受电工程审核的时间,对高压供电的客户最长不超过1个月;对低压供电的客户最长不超过10天。
供电点是指电力客户受电装置接入()的位置,即受电电压同级的供电线路或该线路供电的变(配)电所和直供的发电厂。
以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供电接户线客户端最后支持物为产权分界点,支持物及以上属供电企业。()
公司《全域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甘电司办〔2021〕80号)规定,对10(20)千伏供电的大中型企业客户采取公用线路供电方式。()
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对申请新装、增容用电的居民客户,应检查用电容量、确认供电电压、计量装置位置和接户线的路径、长度。其中,新建居住小区客户应现场调查小区规划,初步确定供电电源、供电线路、配电变压器分布位置、低压线缆路径等()
公用线路供电的高压电力客户,受电电压同级的()是该电力客户的供电点,低压供电的()是该电力客户的供电点。
中高压客户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1年,低压客户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注销。供电方案在有
客户接入工程是指客户受电装置至电网同一电压等级公用供电设备之间的外部工程;客户受电工程是指客户受电装置()以下由客户负责建设和管理的内部工程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在客户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可装设总的用电计量装置,然后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确定不同电价类别用电量的比例或定量进行分算,分别计价。供电企业()至少对上述比例或定量核定一次,客户不得拒绝。(Ⅱ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