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给定材料1”,概括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央企普遍存在的几类突出的共性问题。(10分) 要求:全面、准确、简明、有条理,60~100字。
某钢铁集团决定与美国一家企业合资兴建一座钢铁厂,2001年底,该钢铁厂在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后来,防治污染设施虽然建成,但为节省资金一直未启用。附近居民向环保部门进行了举报,经查,该厂建成以后给当地的河流、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或者不符合能效指标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对于()税款情况较为严重、经检查指出的问题在下一次检查时发现仍不纠正的,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国库部门取消其办理国库经收业务的资格。
中铁四财(2014)738号文规定,在审计中发现违法、违纪、管理混乱等严重损害企业经济利益的行为,审计部门可依据相关规定,采取通报批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及()等方式处理。
在人口集中地区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下罚款。
违反国家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情节严重者需要承担的违法责任为()。
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严重失实的统计数据,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不予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给予()处分。
总行级重点客户中的房地产行业客户及国资委认定主业含房地产的央企贷款利率水平下限:()
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重新注册一家公司。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根据《国内安全管理规则》“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系指对人员或船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可辨别的背离,包括未能有效和系统地实施NSM规则的要求。()
某钢铁集团决定与美国一家企业合资兴建一座钢铁厂,2001年底,该钢铁厂在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后来,防治污染设施虽然建成,但为节省资金一直未启用。附近居民向环保部门进行了举报,经查,该厂建成以后给当地的河流、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对于当地一家污染严重,严重违法而固执不纠正的企业(非国企)需要强制关停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0分)
区域限批是针对地方或企业可采取的最严厉的环保处罚措施之一,具体是指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城市、地区出现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或污染事件,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按规定完成整改。(2.0分)
现在在中国,有一种现象:一家国企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但是这家企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十分严重,关停这样一家企业地方政府会非常为难,难以决断的背后原因不包括哪一项?
下列叙述正确的是:()①游艇驾驶人员及其他乘员对在航行、停泊时发现的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求救信息或者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②对需要救助的,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给予救助;③与自己无关的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尽快离开现场,以免惹事生诽
县化工厂未经批准擅自向本县一河流内设置排污口,排放大量工业废水,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县环保局责令化工厂迅速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化工厂处以9万元的罚款。县化工厂认为省人大颁布的《防治水污染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的罚款以不超过1万元为限;超过1万元的,应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县环保局却对化工厂处以9万元的处罚,明显违法,该化工厂决定对该处罚提起行政诉讼。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或者不符合能效指标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任某就职于一家私营企业,在试用期内,因严重失职导致企业一程序被黑客人侵,造成企业重大损失。对于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对于占压税款情况较为严重、经检查指出的问题在下一次检查时发现仍不纠正的,应由()的国库部门取消其办理国库经收业务的资格
李某驾驶货车过程中,所载砂石由于车厢挡板松动而倾倒在公路上,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和通行并污染了环境。当地交管部门及时雇人将砂石清除,之后责令李某支付清除砂石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这种行为属于()
2、天津大爆炸事件发生后,对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造成严重污染,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某化工厂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涉嫌犯罪,由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法院依法审理。鉴于某化工厂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当地民众的公共利益,监察机关决定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某化工厂承担附带民事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