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凡是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就是见票即付的汇票。
汇票中未记载付款地的,可以付款人的()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
2014年10月20日,甲向乙购买一批原材料,价款为30万元。因乙欠丙30万元,故甲与乙约定由乙签发一张甲为付款人、丙为收款人的商业汇票。乙于当日依约签发汇票并交付给丙,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2014年11月15日,丙向甲提示付款时,甲以乙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 甲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及付款地的,《票据法》规定:()。
汇票中未记载付款地的,可以以付款人的()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无需提示承兑。
2014年10月20日,甲向乙购买一批原材料,价款为30万元。因乙欠丙30万元,故甲与乙约定由乙签发一张甲为付款人、丙为收款人的商业汇票。乙于当日依约签发汇票并交付给丙,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2014年11月15日,丙向甲提示付款时,甲以乙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 甲以乙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付款人承兑汇票,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付款人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的第()为承兑日期。
A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给收款人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则该票据无效。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
付款人承兑汇票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的第()为承兑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付款日期如何确定?
《票据法》规定,付款日期为汇票到期日,可以按照下列形式之一记载()
根据下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4年6月1日,东方公司向北方公司开具了一张未记载付款日期的商业汇票,北方公司按期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下列关于该汇票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2015年3月4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20万元、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是A银行。后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给丙公司,B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丙公司为支付材料价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同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按期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予以拒绝。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根据《票据法》规定,未记载付款日期的银行汇票的付款方式为()。
根据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Y.对 N.错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5、5.未记载付款日期的汇票是废票。()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为付款地。
2013年 4月 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 2个月付款、金额为 2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于 2013年 5月 15日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债务只有 15万元为由拒绝承兑。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要求:根据
回答下列各题:2013年4月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债务只有15万元为由拒绝承兑。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的,应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