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背信用证的换单程序中替换的单据是汇票和提单。
我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国外开来信用证中规定:“信用证有效期为8月10日,最迟装运期为7月31日。”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7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向银行提交单据。
在国际贸易采用信用证支付时,银行应严格审核单据,以确定单据表面上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而对单据的()等不负责任。
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期为2007年9月15日,有效期为2007年9月30日,单据必须在提单日后15天内提交”。若提单的出单日期为2007年9月10日,则货物保险单的出单日期可以为()
经办行处理提货担保/提单背书时,应重点审核单据一致性中以下的内容()。
我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最晚装运期为5月31日,信用证有效期为6月2日”。A公司备货出运,于5月25日取得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A公司应不迟于()向银行提交相关单据。
如果信用证要求海运提单作为运输单据,则银行承兑时要求提供()。
我行发出的对账单据,必须以业务系统打印格式为准并加盖()。手工补制的对账单据必须换人复核,并经对账中心负责人审核签章确认。
一张以FOB术语开立的信用证,而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中包括全套以开证申请人为抬头的“已装船”海运提单。但受益人提交的提单却标有“运费已付”和“已装船”字样。该提单能否接受?()
信用证单据的审核以()为中心单据。
根据《UCP600》规定,正本运输单据受益人或其代表在不迟于发运日之后的21个日历日内交单,并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截止日。若发生正本提单交银行超过提单签发日期21天,这时,该正本提单为()。
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Latest shipment 31st, May, L/C validity till 10th, June.”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5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 )向银行提交单据。
信用证的装期、效期分别为9月30日和10 月15 日,同时规定提单日后15天交单。若受益人提交议付单据的日期是10月12日,而提单日期是9月22日,根据UCP600规定,银行可以拒绝对这套单据付款。( )
我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 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信用证有效期为6月10日,最迟装运期为5月31日 ”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5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 )向银行提交单据 。
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期为2007的9月15日,有效期为2007年9月30日,单据必须在提单日后15天内提交”。若提单的出单日期为2007年9月10日,则货物保险单的出单日期可以为()。
【判断题】所谓横审法就是所有单据以信用证为中心审核,做到“单证相符”。
提单在跟单信用证中的地位是十分突出的,作为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在通过银行买卖的货物单据中是最重要的一种单据,简述提单在跟单信用中的签发流转过程。
对于经我行审核无不符点的进口信用证单据,客户必须到期付款或承兑,不能以商品质量为由拒付。()
信用证的装效期分别为9月30日和10月15日,同时规定提单后具后15天交单。若受益人提交议付单据的日期是10月12日,而提单日期是9月22日,根据UCP600规定,银行可以拒绝对这套单据付款。
出口信用证审核单据时,以()为中心单据,审核其内容是否与信用证的要求完全相符
【单选题】根据《UCP600》规定,若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日,则受益人应将正本运输单据在不迟于发运日之后的21个日历日内交单,并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截止日。若发生正本提单交银行超过提单签发日期21天,这时,该正本提单为()。
4、信用证的到期日10月10日,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为9月10日,最迟交单日期为运输单据出单后15天,出口商备妥货物最迟交单日期为()。
进口信用证项下单据,经本行审核单据存在不符点,但开证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明确接受单据不符点,并得到本行认可的,可申请办理进口押汇()
58、58.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银行审核单据的时间为收到单据次日起()个银行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