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点调入现金,调入行柜员使用“2043现金辖内调入”交易,打印《现金调入凭证》,加盖柜员、营业经理名章和业务清讫章。
每天日终,主管柜员应将“应急业务登记簿”和内部管理系统“指令打印统计清单”中的“可疑指令清单”进行核对并在“应急业务登记簿”上加盖名章,并督促可疑指令的及时处理。
记账凭证作为对柜员业务交易及处理的书面记录,一律加盖业务用章和经办柜员名章,但能在记账凭证上打印姓名的可不予以签章。
空白印鉴卡打印完成后,由经办柜员在印鉴卡第一、二联()下方骑缝处加盖个人名章。
开立10万元(不含)以上的存单,授权柜员应在存单上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
邮政储蓄业务制度规定,开立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存单的,授权柜员还应在存单上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
柜员对需要在存折/单等凭证及交易凭单上打印或填写的内容要仔细核对、检查。因故需要手工进行填写的,应按规定使用()或(),用()或()墨水,禁止使用()或(),字迹应工整,在右侧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客户填写内容不允许修改。
客户凭存折在()办理活期存取款业务时,邮储营业网点的普通柜员须在附页手工记录内容,加盖个人名章。
中心金库现金记账员根据已审核的“现金调缴预约清单”办理现金调出款项账务处理,启动“()款项调出”交易录入相关要素,经金库主任授权后提交并打印《现金调拨单》一式两联,加盖业务专用章和名章后交管库员办理现金配款。
假币收缴,联机打印一式两联“假币收缴凭证”及凭条,并加盖业务公章和柜员名章。“假币收缴凭证”回单联交持币人,并告知有关内容。
核销类型选择“转网内往来”,交易成功后,用联行来账凭证第一联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和柜员名章,联行来账凭证第二、三联作()。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制度规定,经办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在会计凭证上签章时,可自行选择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不需要签字加盖章。制度规定签字的,必须签字负责。各种会计凭证、报表上打印的柜员姓名,()。
柜员办理凭证式国债发行业务,经审核客户填写的现金存款凭证、核对客户身份证件、清点现金无误后,使用“3282国库券发行”交易记账,交易成功后打印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加盖()和柜员名章交客户
开立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存单的,现场授权柜员还应在存单规定位置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
客户凭存折在()办理活期存取款业务时,普通柜员须在附页手工记录内容,加盖个人名章。
单位定期存款存入时,柜员受理.审核相关凭证无误后,作单位定期存款存入交易处理,打印定期存款证实书,证实书加盖()及经办人名章,通知联退存款人,底卡联专夹保管
生产系统已通过指纹或密码校验身份,可确认经办人信息及交易合法性,对于已打印经办人信息的业务凭证,不再加盖个人名章。
已加盖业务办讫章的业务凭证,无须再加盖独立的柜员名章。
开立()以上的存单,授权柜员应在存单上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
已打印柜员号的业务凭证,可不加盖个人名章。()
已打印经办人员或柜员号的,无需加盖个人名章()
客户持已销户凭证或已挂失补发的原凭证办理业务时,柜员在存折/单上()和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后返还客户
《关于印发业务印章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对于未打印经办人员姓名的会计()等,必须加盖个人名章,表示对业务事项及相关责任的确认
存折/单打印不清的,由柜员手工补写清楚,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存折打印出现空行.移位的,由普通柜员红笔划销空行,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