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润银行存量个人身份信息核查登记操作规程》(1.0版,2012年)中规定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未发生任何交易的,暂不纳入核实工作。
()应通过公安身份查询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以及电话、上门核实等方式对客户身份证件的合法性、一致性以及资信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个人名下银行账户开户及存款查询中相关问题的批复》规定,银行可受理个人客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查询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及存款情况。
对于个人客户单笔等值()且由代理人办理的支付业务,必须通过电话向存款人进行核实,以确定该笔业务的真实性,核实时可通过核对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交易记录、个人其他信息等来确定客户的真实身份和真实交易。
各行社在核实工作中发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变更身份证件种类或号码的,应及时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进行客户证件信息维护及实名维护,无需向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系统报备。
根据人民银行要求,我行()的个人人民币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身份信息必须经有效核查手段确认为真实,并在我行留存身份证件信息及核查记录。
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要求是,在()前完成我行所有存量个人人民币存款账户的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
各行社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无法核实账户的身份核实工作,减少无法核实账户数量。对采取措施后仍无法核实的账户以及虚假、假名和匿名账户,各行社应根据个人存量账户身份信息核实相关要求,在公告的基础上,依法采取中止或限制账户交易等措施。
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的主要内容是()。
个人人民币存量账户身份核查工作结束后,我行将中止为身份不明及身份证件过期的存款人提供服务,并妥善保存相应的账户处理记录和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除法定有效证件外,银行还可根据需要要求存款人出具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以进一步确认存款人身份。()
如果个人认为自己的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金融机构核实情况和更改信息,也可以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异议处理。()
如果个人认为自已的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金融机构核实情况和更改信息,也可以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异议处理。
个人人民币存量账户身份核查的核实范围包括我行所有未经有效方式核实的个人人民币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的身份信息,不包括代理人(如账户为代理开户情形的)的身份信息。
CBUS系统中对满足身份核实范围的个人账户在系统中进行了标识和控制,在存款人办理业务时,必须先对账户相关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后再办理业务,核实时通过操作该交易实现对账户核实结果的标记。()
按照()规定,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即实名证件的个人,经审核其证件真实有效性后可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并以此建立个人客户信息。
网点在核实存量个人人民币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时,应如何正确选择联网核查业务种类()。
对于支付机构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的个人客户,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以为其开立Ⅱ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柜员受理后,应认真审核客户有效实名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材料,核实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同时,还应根据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实际情况,灵活、随机询问与其身份信息相关的问题,核实开户人与其所提供身份信息的一致性。对于已在本行开立银行账户的个人,还应当询问其已开立账户的基本情况()
对大额交易,()要核实客户身份、收款人信息、交易金额、到账方式及客户真实意愿。对代办大额交易,要审核代理人与账户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并与账户人进行电话核实
存款人首次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且我行核心业务系统中未登记身份信息的,要先为其开立客户号,完成存款人信息登记及信息核实结果的登记()
对于同一存款人以同一身份证件在同一行内同一网点或不同网点开立的多个个人人民币存款账户,可只对其中一个留存账户的存款人信息进行核实()
对通过代理人办理个人结算账户存取现金的,当人民币单笔存取款金额超过万元时,业务经办机构应要求代理人出具本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真实性核实()
由他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银行可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存款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及风险等级,审慎确定代理人开立账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