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职工违反《技规》、《行规》、《站细》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以及“两纪”管理规定,造成各类责任事故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过处分时间不少于()。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如何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职工违反《技规》、《行规》、《站细》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以及“两纪”管理规定,造成各类责任事故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时间不少于()。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因违反“两纪”,受到()《安全问题通知书》安全警示的职工。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太原铁路局加强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管理规定》,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以()为主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的管理责任,加强管理监督,防止职工违反“两纪”现象的发生。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其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罚款处罚。
职工违反《技规》、《行规》、《站细》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以及“两纪”管理规定,造成各类责任事故的,对负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次要责任者、负有同等责任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对其他相关人员由单位根据责任的(),按照处分权限进行处理。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规定:“《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这一解释属于()。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
在干部、职工的()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997年的《刑法》第134条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为,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判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提出,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格界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严肃追究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