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规定提任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院校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校)长和训练部部长等专业性岗位领导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警告、严重警告由(),记过、记大过由团、旅,开除军籍由军区批准。
《公安消防部队2011-2015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到2015年,火调人员素质明显提升,火调专业技术干部明显增加,一、二类支队至少有1名火调()。
《公安消防部队2011-2015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加大后备干部中专业技术干部比重,团职后备干部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干部不少于()的规定。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规定提任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参谋长应当熟悉战训业务,优先考虑具有()以上灭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干部。
军官、文职干部、士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干部级别)工资、士官军衔级别工资,从翌年1月起,停止定期增资1年。
对获得()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对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撤职处分,行政职务等级相当或者高于专业技术等级的,以降低()为主。
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适用于各级低于最高档次的军官、文职干部。
对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撤职处分,行政职务等级低于专业技术等级的,以降低()为主。
对公安消防部队副营职以及相当职级的干部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应由()批准。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规定参加总队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人员一般为总队级单位机关()职(含相应专业技术等级)以上干部,支队级单位主官。
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团职以下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因公出国(境)须经()审核批准。
对公安消防部队连排职以及相当职级的干部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应由()批准。
公安消防、警卫部队专业技术干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要参加哪几级外语考试。()
《公安消防部队2011-2015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明确,每名高级专业技术干部每个任期内要帮带()名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帮带情况列入续任、晋级考核的重要内容。
公安现役部队支队级以上单位对警官、文职干部审批的警告、()处分,应当报对受处分人员行政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有任免权的单位党委备案。
根据《纪律条令》规定,对公安消防部队营、团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干部的行政看管,应由()批准。
对公安消防部队副团职以及相当职级的干部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应由()批准。
根据《纪律条令》规定,对公安消防部队连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干部的行政看管,应由()批准。
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警告、严重警告由连,记过、记大过由营、团,开除军籍由师批准。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要求,拟提任副师职以上干部参加会议投票推荐范围包括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总队级单位为机关正处长、专业技术()以上干部,支队级单位主官。
公安消防部队师级以下及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开除军籍处分,应由()审批。
2016—2020年军改期间,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周岁以下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