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境内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企业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Susan女士为甲国居民.2010年度在乙国取得经营所得100万元,利息所得10万元。甲、乙两国经营所得的税率分别为30%和20%,利息所得的税率分别为10%和20%。假设甲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实行分项抵免限额法计税,则Susan女士应在甲国纳税()万元。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Susan女士为甲国居民,2010年度在乙国取得经营所得100万元,利息所得10万元。甲、乙两国经营所得的税率分别为30%和20%,利息所得的税率分别为10%和20%。假设甲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实行分项抵免限额法计税,则Susan女士应在甲国纳税()万元。
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转让所得,按(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含一个月),其股息红利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30%。()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Susan女士为甲国居民,2010年度在乙国取得经营所得100万元,利息所得10万元。甲、乙两国经营所得的税率分别为30%和20%,利息所得的税率分别为10%和20%。假设甲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实行分项抵免限额法计税,则Susan女士的国外所得应在甲国纳税()万元
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 )税率,为( )。
根据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税率,税率为()。
居民企业甲公司 2020 年将自行开发的一项专利技术转让,取得转让收入800 万元,与该项技术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为 160 万元。已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甲公司 2020 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技术转让所得应当()
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的比例税率
16、单项选择题: 12.某股份合作制企业投资人王某在征得企业同意的情况下,用企业资金为自己购买住房,则王某取得该住房应按()计征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经营所得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某居民企业,所得项目在会计上分开核算,2011年取得技术转让所得580万元,取得其他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则该企业2011年应纳所得税额为()万元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