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利息在计提时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短期借款利息费用的核算取消了“预提费用”科目,计提的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等科目来核算。
在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时,应通过“预提费用”和“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短期借款利息在预提或实际支付时均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企业核算短期借款利息时,不会涉及的会计科目是()。
短期借款利息在预提或实际支付时均不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短期借款”科目贷方核算的内容是()。
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均应在实际支付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利息在计提时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企业从银行取得的短期借款,在取得或偿还时均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利息核算也通过“短期借款”科目。
短期借款的利息在预提和实际支付时均不通过“短期借款”科目进行核算。
短期借款利息在预提或实际支付时均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短期借款预提利息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影响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
核算短期借款利息时,可能涉及的会计科目有()。
短期借款属于负债类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的短期借款。( )
短期借款利息属于筹资费用,应记入“财务费用”科目,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一般采用月末预提的方式进行核算。()
新制度未设置“短期借款”科目,但设置了“借入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短期借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一般采用分月预提方式进行核算,如果企业按月支付利息或利息数额较小,也可于实际支付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 )
“应付利息”科目核算()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等应支付的利息。
短期借款科目贷方核算的内容是()
7、短期借款利息在短期借款科目核算
59、短期借款利息在预提和实际支付时均应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11、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均应在实际支付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利息在预提或实际支付时均应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