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挖深度超过()m或虽未超过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支护工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均不复杂的情况下,以下属于深基坑的有()。
基坑开挖应根据地质、环境条件等确定开挖方法,以使开挖施工顺利进行。
开挖深度超过()m(含)或虽未超过()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地下水二级评价项目,对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应进行()的预测和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文件规定:危险性较大基坑支护、降水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基坑开挖与支护设计至少应包括的内容为()。Ⅰ.支护体系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Ⅱ.支护结构的强度、变形和稳定性验算Ⅲ.支护结构的承载力稳定性和变形验算Ⅳ.地下水控制设计Ⅴ.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控制设计Ⅵ.基坑土方开挖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含)或虽未超过()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当场地内有地下水时,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区域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和支护结构与基础形式等因素,确定地下水控制方法。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主要有()。
地下连续墙适用于地质条件差和复杂,基坑深度大,周边环境要求较高的基坑。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地下水供水(或排水、注水)规模、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范围、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大小等条件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下列哪些内容属水文地质条件调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地下水一级评价项目,对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应进行()的预测和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
排桩的桩型与成桩工艺应根据桩所穿过土层的性质、地下水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要求等选择()等桩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水文地质条件概化除应根据评价等级选用的预测方法外,还应结合()等因素。
对开挖深度()但现场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特别复杂,开挖后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或造成破坏的深基坑,应进行设计方案论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水文地质条件概化应根据()等因素进行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含)或虽未超过()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一级评价要求场地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和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分别不低于()
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深度为()m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第7.1.2条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方案应依据工程设计要求、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施工方案等因素编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开挖深度超过(含)()或者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