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可起到()的作用。
160kV·A(或160kW)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功率因数标准是0.90。()
100KV.A及以下的非工业用户不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我国供电企业每月向工厂收取电费,就规定电费要按月()高低进行调整,以鼓励用户积极设法提高功率因数。
对于不需要增设无功补偿设备,而功率因数仍能达到规定标准的客户,可以适当降低功率因数标准值或不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规定: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农业用电,功率因数标准应执行()。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规定,100kVA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的功率因数标准应为()。
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含居民生活用电的合表用户,居民电费不列入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计算。
()以下的用户不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两部制电价计费的用户,其固定电费部分不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执行单一制电价及功率因数调整用户的电费计算:电费=目录电度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代收款及附加费。
根据计算的功率因数,()规定标准时,在按照规定的电价计算出其当月电费后,再按照“功率因数调整表”所规定的百分数增减电费。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中规定,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315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客户。
在用户的电费结算中,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办法》的目的是()。
《供电服务规范(GB/T28583-2012)》规定,供电企业对执行两部制大工业电价用户以及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用户的抄表周期一般不宜大于()。
100kV•A及以下的非工业用户不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供电服务规范(GB/T 28583-2012)》规定,供电企业对执行两部制大工业电价用户以及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用户的抄表周期一般不宜大于()。(1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规定:根据电网的具体情况,对部分用户可以降低功率因数标准值或不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但须经省、市、自治区电力局批准,并报电网管理局备案。降低功率因数标准的用户的实际功率因数,高于降低后的功率因数标准时,不减收电费,低于降低后的功率因数标准时,不增收电费()
根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水电财字〔1983〕215号),以下哪些用户执行功率因数标准0.85()。
根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水电财字〔1983〕215号),以下哪些用户执行功率因数标准0.90()。
根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水电财字〔1983〕215号),160kVA的玻璃制造用户执行0.85的功率因数标准。()
根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凡实行()的用户,应装设带有防倒装置的无功电能表,按用户每月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管理办法》规定,按月考核加权平均功率因数,分为个不同级别()
根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管理办法》规定,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kVA及以上的非工业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