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内,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墙隔开。
当向建筑物内低压系统供电的配电变压器的高压侧工作于低电阻接地系统,且配电变压器在建筑物外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应符合()。
建筑物内照明配电系统,不应采用()接地型式。
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装修材料。
由农村综合变供电的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型式宜采用()系统。对安全有特殊要求或纯排灌的电力网可采用IT系统。城镇公用配电变压器的低压配电线路接地型式应采用TN-C系统。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电气设备,严禁同时采用保护线(PE)和保护中性线(PEN)两种保护方式
配电所毗连火灾危险区域建筑物时,可通过走廊或套间与之相通;共用隔墙时,应采用密实非燃烧体;变压器室的门窗应通向非火灾危险环境。详见第四章第一节。配电所通过走廊与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相通,通向走廊门应为()。
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设备机房,在建筑中起到主控正常运转及安全的作用,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级装修材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墙隔开。
开关电源系统应采用单独的双回路交流供电线路,从配电房直接引接,两条单独的供电线路应分别由配电房的两台变压器输出的两个空气开关输出。
城市民用建筑,其低压配电网应采用三相五线或局部三相五线系统。
由专用变压器配电的建筑施工现场应采用TN.S系统。
有特殊防火要求的户内配电所(如高层建筑附属性配电所及有特殊防火要求的场所等)配变应采用()配变。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最低为()的不燃烧体墙隔开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在高层建筑中的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最低为()的不燃烧体墙隔开
()系统可用于有爆炸危险、火灾危险性较大或安全要求较高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等低压供电系统,独立附设变电站的车间。
当向低压电气装置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安装在该建筑物内且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系统时,如果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与该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则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满足()。
民用主体建筑内附设变电所和车间内变电所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 ()%变压器油量的贮油池。
民用主体建筑内的附设变电所和车间内变电所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变压器油量的贮
爆炸性较大或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采用TN-S系统,独立附设变电站的车间宜采用TN-S系统。()
当10kV、20kV配电系统中性点采用低电阻接地方式时,变压器零序保护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爆炸性较大或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采用TN—S系统,独立附设变电站的车间宜采用TN—S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