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浩华公司于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期间,以2万元价格从威力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涉及税额近120万元,已全部抵扣。2005年6月至2009年2月,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浩华公司向7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多份,涉及税款230余万元。案发后,负责查处此案的税务人员成某受朋友刘某之托,对浩华公司仅处以罚款即结案。根据举报查实,税务人员成某有巨额受贿行为。现成某在逃。根据《刑法》及有关规定,税务人员成某的行为已构成()。
2017年3月1日,甲公司为购建厂房借入专门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10%。2017年4月1日,甲公司购建活动开始并向施工方支付了第一笔款项2000万元,预计工期为2年。在施工过程中,甲公司与施工方发生了质量纠纷,施工活动从2017年7月1日起发生中断。2017年12月1日,质量纠纷得到解决,施工活动恢复。假定甲公司闲置借款资金均用于固定收益债券短期投资,月收益率为0.5%,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在建厂房2017年度资本化的利息费用为()万元。
A公司为建造厂房于2017年4月1日从银行借入4000万元专门借款,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6%,不考虑借款手续费。该项专门借款在银行的存款年利率为3%,2017年7月1日,A公司采取出包方式委托B公司为其建造该厂房,并预付了2000万元工程款,厂房实体建造工作于当日开始,预计工程建造期为2年。该工程因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在2017年8月1日至11月30日中断施工,2017年12月1日恢复正常施工,至年末工程尚未完工。该项厂房建造工程在2017年度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万元。
2009年5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浩华公司于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期间,以2万元价格从威力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涉及税额近120万元,已全部抵扣。2005年6月至2009年2月,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浩华公司向7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多份,涉及税款230余万元。案发后,负责查处此案的税务人员成某受朋友刘某之托,对浩华公司仅处以罚款即结案。根据举报查实,税务人员成某有巨额受贿行为。现成某在逃。根据《刑法》及有关规定,浩华公司的行为已构成()。
王某于2008年5月1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一份。合同约定保险期限为5月2日零点至2009年5月1日24时,责任期限为180天,王某在2008年5月1日投保后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并于5月3日死亡,合同受益人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保险人的理赔意见正确的是()。
2014年2月1日,张某、王某、刘某三人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张某、王某于公司设立时即缴足全部出资,但刘某分期缴付出资,于2015年12月20日前缴足。2014年12月5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案件,并指定了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刘某尚未缴足的出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7年2月15日,刘某欠孙某200万元货款,刘某以自己价值260万元的一辆轿车作为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2月2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刘某将轿车借给朋友杨某使用,后杨某出了车祸,该轿车毁损了80%,但依法享有保险金。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1949年12月至1950年2月,毛泽东对苏联进行访问,中苏两国1950年2月14日签订了什么文件?
2.A公司于2017年1月2日从证券市场购入B公司于2016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该债券为3年期、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的利息,到期日为2019年1月1日,到期日一次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A公司购入债券的面值为1000万元,实际支付价款为1011.67万元,另支付相关费用20万元。A公司购入后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购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6%。2017年12月31日,A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2018年12月1日,张某欠郭某的货款到期;2018年12月3日,张某为逃避债务放弃对刘某的到期债权;2019年2月1日,郭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2019年3月16日,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张某的行为。根据债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放弃对刘某到期债权的行为,自()失去法律约束力
顾问主管A员工于2017年6月2日入职,2019年12月向公司提出休年假,她的假期是多少天()
客户于2018年2月投保祥瑞意外伤害保险,2019年3月因交通事故评定为2级伤残,在医疗单证录入时,残疾类型应选择()
张良和池莉2017年登记结婚,婚后购买了一套青羊区的住宅登记为池莉单独所有,张良2020年落户高新南区,单位注册地在金牛区,连续缴纳了18个月成都社保,2019年10月张良和池莉感情不合离异,2人无子女,现在张良准备在成都购买一套住宅,可以购买的区域为()
假如不考虑其它因素,以下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再融资的说法正确的有()。Ⅰ甲公司2017年不符合公开发行条件,2018年1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12月可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Ⅱ乙公司2018年1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12月可以进行配股Ⅲ丙公司2016年2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可以进行公开增发股票Ⅳ丁公司2017年1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案情:2017年6月22日,甲为自己投保了生死两全险,其子乙为受益人。2019年7月15日,甲在旅游途中发生意外事故不幸死亡。在悲痛之后,乙找到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保险公司经调查,确认甲的死亡属保险责任范围。但当保险公司查验乙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时,发现甲投保时所填写的投保年龄63岁是虚假的,实际上,投保时甲已经超出了人身保险条款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保险公司遂以此为理由,拒付保险金,只同意扣除手续费后,向乙退还甲的保险费。乙则以甲并非故意虚报年龄,甲不存在过错为理由,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支付保险金。双方争执不下,乙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问题: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为什么?
2016年3月10日,振兴公司与公司工会推选出的协商代表经过集体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该草案经4/5的职工代表通过。其中,关于工资和劳动时间条款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每天工作8小时。同年3月17日,振兴公司将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报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审查、备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所以,2016年4月2日,振兴公司和工会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伐表的成员公布了集体合同。 2016年4月,刘某应聘于振兴公司,公司于当年5月18日与刘某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其每月工资1000元,每天只需工作6小时。1个多月后,刘某在与同事聊天时偶然得知公司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员工每月不得低于1300元。刘某认为自己的工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于是与公司交涉,要求提高工资,但公司始终不同意。刘某不服,于2016年7月中旬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振兴公司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1300元履行劳动合同,并补足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低于集体合同的月工资标准部分的劳动报酬。
2015年3月3日,刘某到甲公司应聘。3月5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5个月,合同期限为4年。试用期工资5 000元,期满后月工资10 000元。刘某3月8日入职。 2016年8月,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合同,合同约定培训期2个月,甲公司支付培训费10万元。服务期为4年。如果刘某违反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20万元。 2017年10月,刘某因为出国留学提出辞职,甲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张某、孙某、刘某,其股权比例分别为55%。30%、15%。张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未作约定。2019年3月,刘某因病死亡,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王某要求继承其股东资格,张某不同意。2019年5月,孙某和王某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孙某受让王某的全部股权,并且孙某支付了股权受让款。问题:(1)王某是否有权继承刘某的股东资格?为什么?(2)孙某和王某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约翰是美国人,2017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18年2月15日回国,2018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18年11月15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2018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19年11月20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
采用市场法评估某套位于8层的旧住宅于2017年10月1日的市场价值,选取了同楼某套位于11层的相似的旧住宅作为可比实例。该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为5000元/m2,成交日期为2017年8月1日。同类住宅2017年8月至9月的市场价格月环比分别下降2%和5%。住宅所处楼层每高一层,价格高1%。乘机时,谭景及其女儿的客票必须包括()
甲公司内部研究开发一项专利技术项目,2017年1月研究阶段实际发生有关支出60万元。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为开发阶段且此阶段的相关支出均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发生支出包括材料费用100万元,人员薪酬60万元,在开发该无形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额10万元,以及按照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可以资本化的利息支出6万元。2018年2月该专利技术达到预定用途,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无形
甲公司2×13年3月1日开始自行研发一项新工艺,2×13年3月至10月发生的各项研究、开发等费用共计150万元,2×13年11月研究成功,进入开发阶段,发生开发人员工资120万元,福利费30万元,另发生其他费用25万元,假设开发阶段的支出有60%满足资本化条件。至2×13年12月31日,甲公司自行开发成功该项新工艺。并于2×14年2月1日依法申请了专利,支付注册费3万元,律师费5万元,2×14年3
甲公司2017年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2018年3月20日)之间发生了以下交易或事项:(1)经与贷款银行协商,同意甲公司一笔将于2018年5月到期的借款展期2年。银行按照原借款合同规定,甲公司无权自主对该借款展期;(2) 2017年10月6日,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专利侵权损失800万元。至2017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经向律师咨询,甲公司就该诉讼事项于2017年
长城公司与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长城公司2017年至2019年对黄河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1)2017年3月1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含相关税费5万元)自非关联方取得黄河公司%的股权,对黄河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将其划分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017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3)2018年1月1日,长城公司再以银行存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