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组成了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1:1:2,并约定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债务,因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出现重大过失,给债权人丁造成50万的经济损失.现债权人丁就该笔损失向合伙企业索赔,合伙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就该笔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 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 甲和丙不承担赔偿责任 C . 甲和丙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D . 甲和丙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E . 甲和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时间:2022-10-07 12:15:00 所属题库: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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