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其中,闪点()的为甲类。
在标准状态下液体的闪点在()以上的为可燃液体。
通常,把闪点低于()的液体叫易燃液体,把闪点高于这个温度的液体叫可燃液体。显然,易燃液体比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要高。
乙类可燃液体的闪点为()。
小于60℃的可燃液体,工作温度超过闪点的丙类可燃液体(闪点高于或者等于60℃),应当视为()类可燃液体。
人防工程内闪点≥60℃的可燃液体库房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
闪点在60℃或60℃以上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物质为()类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特征。
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按闪点划分为三类。闪点在()为甲类、闪点在()为乙类、闪点在()为丙类。
凡闪点低于或等于45度的液体为易燃液体,闪点大于45度的称为可燃液体。
用闪点的高低来区分易燃和可燃液体,通常把闪点≤()的可燃液体定义为易燃液体。
我国将可燃液体闪点为()的都划为一级易燃液体。
我国规定闪点在()的可燃液体为一级易燃液体。
区别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的界限是闪点为()℃。
易燃、可燃液体的闪点、着火点和自燃点在大小顺序上的排列为()。
世界上把闪点在28度以下的可燃液体都称作为是危险品。()
我国将可燃液体闪点为()的都划为一级易燃液体。A.28℃以下B.60℃-120℃C.760℃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规定闪点在()及以下的为易燃液体,闪点在()以上的为可燃液体。
可燃液体与易燃液体是以闪点作为划分标准的,闪点<()的可燃液体称为易燃液体。
一切可燃液体的燃点都高于闪点。一切可燃液体的燃点都高于闪点。 ()
闪点在60°C及以上的可燃液体物质为()类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特征
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贮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火险闪点为()
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贮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