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运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码头,与其他物品码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
没有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的加油站,()油罐宜单独设置通气管。
码头区域内液化石油气管道不得采用()。
装运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码头,与其他物品码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距主航道的距离不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设置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应可供5~8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
液化石油气储备生产现场的金属设备及附件都要设有可靠的接地,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装卸码头和甲、乙、丙类液体、油品装卸码头的消防炮的布置数量不应少于(),泡沫炮的射程应满足覆盖设计船型的油气舱范围,水炮的射程应满足覆盖设计船型的全船范围。
装运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码头,与其他物品码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倍。
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固定喷水冷却装置宜采用()。
有切水作业的液化烃储罐宜设置有防冻措施的()切水装置。
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瓶组间不得设置在()内。
通行消防车的液化石油气码头,宜采用()消防车。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规定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固定喷水冷却装置宜采用()。(条款8.10.6)
为保证装卸作业与运行安全,在液化石油气槽车上设置()安全装置。
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四周宜设置不燃烧体的实体围墙,或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应低于()m的围墙。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钢瓶充装、罐区运行、装卸槽车、接收站外管道进液等岗位,在进行操作时均不得少于5人。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规定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瓶组间不得设置在()内。
在停靠大型液化石油气、天然气船的液化气码头装卸臂附近宜设置喷射量不小于()干粉的干粉炮系统。
贮罐首级控制装置是液化石油气贮罐的进、出口管道(含测量控制仪表)在首级接口处所设置进行控制流量、()的装置。
需设置紧急报警装置的部位宜不少于个独立防区,每一个独立防区的紧急报警装置数量不应大于4个,且不同单元空间不得作为一个独立防区()
根据GB50059-2011《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配电装置室及电抗器室等其他电气设备房间,宜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并宜维持夏季室内温度不高于℃。配电装置室应设置换气次数不少于次/h的事故排风机,事故排风机可兼作平时通风用。通风机和降温设备应与火灾探测系统连锁,火灾时应切断通风机的电源。(GB50059-2011,4.5.5)()
有一装运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码头布置在某港区的独立安全地段。该码头最大装运船舶长度为260m,该码头距木材运输码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