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提交的全部文件后,发给《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核准登记属于哪些性质的行为?()
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范》,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审计机关、财政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执行情况书面回复审计机关、财政机关。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的营业执照,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到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许可事项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税务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缓交税款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申请表之日起15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内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铕之日起()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审计机关、财政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将执行情况书面回复审计机关财政机关。()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A.10日B.15日C.30日D.60日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