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准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兼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以确定()
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工作票等的依据。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不得签发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可以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可以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
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许可工作票等的依据。()
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带电作业工作票等的依据。()
工作票签发人不应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可以兼作该项工作负责人。
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操作票等的依据。()
现场勘察后,()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
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签发、许可工作票等的依据。()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紧急抢修单等的依据。()
工作票签发人可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
工作票签发人()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但可以作为该项工作班成员()
省公司系统外的施工单位进入公司生产场所作业时,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指定熟悉作业现场、具有安全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工作前施工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携带等,到设备运维单位办理工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