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按矿井通风能力来核定矿井产量,即()。
矿井应每()进行1次通风能力核定。
矿井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瓦斯赋存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具备资质的核定单位接受委托后,应在30日内完成核定。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生产。
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必须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具备资质的核定单位接受委托后,应在30日内完成核定。
根据规定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矿井调度人员应知矿井核定生产能力,包括()。
矿井全年原煤产量不得超过核定生产能力的()。
矿井每年进行1次通风能力核定;每10天至少进行1次井下全面测风。
每一个生产矿井必须做到(),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8.1.1条规定:施工机具应按出厂说明书、铭牌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测试、试运转和使用,不应超()使用。
矿井每年进行1次通风能力核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生产矿井通过能力核定提高生产能力后()年内,也不得再次通过核定提高生产能力。
矿井每年必须按()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
实施改落扩建、技术改造并经“三同时”验收合格,必须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具备资质的核定单位接受委托后,应在30日内完成核定。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山东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意见》中对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矿井的采区个数如何规定?
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对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有什么规定?
矿井每()进行1次通风能力核定。()
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矿井需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矿井进行一次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并依据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矿井年度产量、进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