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人开户行接到收款人开户行寄来的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及交易单证并审核无误进行相关处理后,应在托收凭证第五联加盖()。
托收承付逾期付款,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按逾期付款处理。付款人开户行应根据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按每日()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
按照《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规定,收款人开户行收到托收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在托收凭证第一联上加盖()退给收款人。
委托收款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要求其到营业机构领取发出承付通知书(业务受理通知书)、托收凭证()以及按照规定需要交付款人的债务证明等。付款人领取上述单证时,不需办理签收手续。
托收承付逾期付款,付款人开户行应按每日()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
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即为逾期未付款项,按逾期付款处理。付款人开户银行对逾期未付的托收凭证,负责进行扣款的期限为()(从承付期满日算起)
付款人开户行接到收款人开户行寄来的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及交易单证并审核无误进行相关处理后,应将托收凭证()专夹保管。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从承付期满日算起,付款人开户银行对逾期未付的托收凭证,负责进行扣款的期限不超过()。
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对采用电话方式通知的,应在()上做好电话记录。
对超过期限未划回的托收款项,又未收到逾期付款,部分付款,拒绝付款等项通知,必须主动办理()。
付款人开户银行对逾期未付的托收凭证,负责进行扣款的期限为()。
委托收款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在债务证明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全部款项时,经办员应在托收凭证上注明日期和“无款支付”字样,并填制三联(),注明托收编号。需经会计主管审核同意并签章。
小额支付系统中付款人在收到托收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托收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应出具拒绝付款理由书,在收到托收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的次日起()日内,连同托收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交开户银行。
对于托收承付结算,银行负责进行扣款的期限为()
付款人开户行接到收款人开户行寄来的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及交易单证时,应审查()。
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对采用电话方式通知的,应在()上做好电话记录。付款人领取发出承付通知书、托收凭证第五联以及交易单证时,必须在()中登记。
付款人开户行对发出停止对该付款人办理托收的通知次日起()个月之后收到的托收凭证,可以拒绝受理。
付款人开户行对托收承付逾期未付的托收凭证,从承付期当日算起,负责进行扣款的期限为()。
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心银行系统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业务操作规程》规定,收款人开户行收到托收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在托收凭证第一联上加盖()退给收款人。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中付款人开户社对付款人逾期支付的款项,应当根据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付款天数,按每天()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
收款人开户行对逾期尚未划回,又未收到付款人开户行寄来逾期付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理由书的托收款项,应进行如下处理()。
委托收款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并进行相应处理,()。
贴现银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或承兑银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汇票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后,追索票款时,对申请贴现的持票人在本行开户的,可从其账户收取。贴现申请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应按照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对托收承付,付款逾期不退回单证的,开户银行应当自发出索回单证通知的第3天起,按照该笔尚未付清欠款的金额,每天处以万分之五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并暂停付款人对外办理结算业务,直到退回单证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