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上的有效区域范围如何确定?
郑某欲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遂向县林业局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申请未被通过。后来,郑某通过贿赂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最终获得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经查,郑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为五千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核发许可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年,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年。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市或者区、县种子管理机构核发,但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为三年。()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适用的范围包括那四个方面?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续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持证向原审核或发证机关申请延续;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许可证自行失效。
种子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年。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年。
饲料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饲料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个月前申请续展。
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为()。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是几年?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年。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的书面申请。申请者应当提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和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是指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区域。()
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发证机关应当,只予以公告,不注销许可证。()
种子生产地点不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限制,无需发证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及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确定。()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续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持证向原审核或发证机关申请延续;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许可证自行失效。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地点为种子生产所在地,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标注至县级行政区域,其他作物标注至()行政区域。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种子经营的范围、有效期限、有效区域等事项。上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向原核发许可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种子销售活动不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限制,但种子的终端销售地应当在品种审定、品种登记或标签标注的()内。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为“__(x)农种许字(x)第x号”。其中,第一个括号内为发证机关简称,第二个括号内为发证当年年号,第三个号码为四位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