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3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4000件,单位售价0.13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6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0.1万元。甲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30%。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下列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有关会计处理方法表述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对A产品实行一个月内“包退、包换、包修”的销售政策。2011年8月份共销售A产品20件,售价共计100000元,成本80000元。根据以往经验,A产品包退的占4%,包换的占6%,包修的占10%,甲公司8月份销售A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为()元。
甲公司对家电产品实行“包退、包换、包修”的销售政策。2015年11月,该公司共销售家电产品取得价款200万元(不含增值税)。根据以往经验:包退产品占1%,包换产品占3%,包修产品占2%。该公司2015年11月份在销售商品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2×17年8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50件,单位售价100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且收到A产品后5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600元。甲公司于2×17年8月1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无法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商品的退货率。至2×17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发生退货5件。则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对2X17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2013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件,单位售价50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300元。甲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15%。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发生退率20%。则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对2013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万元。
甲公司2015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200件,单位成本为5万元,单位售价6.5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6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甲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20%。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于2016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至2016年3月31日止,2015年出售的A产品实际退货率为25%。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对2015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是()万元。
甲公司对A产品实行1个月内"包退、包换、包修"的销售政策。2013年1月份销售A产品100件,2月份销售A产品80件,A产品的销售单价均为1000元。根据2012年的经验,A产品包退的占4%、包换的占2%、包修的占6%。假设2013年2月份实际发生的1月份销售的A产品退回比例为3%,则甲公司2月份应确认A产品的销售收入为()元。
甲公司对家电产品实行“包退、包换、包修”的销售政策。2009年11月,该公司共销售家电产品取得价款200万元(不含增值税)。根据以往经验:包退产品占1%,包换产品占3%,包修产品占2%。则该公司2009年11月份在销售商品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2X16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200件,单位成本为5万元,单位售价为6.5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6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甲公司于2X16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20%。甲公司2X16年度财务报告于2X17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至2X17年3月31日止,2X16年出售的A产品实际退货率为25%。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对2X16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是()万元。
甲公司2015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200件,单位成本为500元,单位售价650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5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甲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20%。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于2016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至2016年3月31日止,2015年出售的A产品实际退货率为15%。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对2015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是()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对A商品销售实行"三包"政策,即甲公司所售货物在3个月内提供免费退换货及质量维修服务。根据以往经验,预计退货部分占销售数量的2%,预计发生修理费用为当期销售收入的5%,预计换货部分占销售数量的10%。2012年12月甲公司销售A商品100件,每件售价(不含增值税)10万元,每件成本为8万元,2012年12月未发生退换货与维修费用,甲公司2012年12月针对上述业务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对A产品实行1个月内“包退、包换、包修”的销售政策。2×17年1月份销售A产品100件,2月份销售A产品80件,A产品的销售单价均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甲公司根据2×16年的经验估计2×17年销售的A产品中,涉及退货的比例为4%、涉及换货的比例为2%、涉及修理的比例为6%,退货期为1个月。甲公司2×17年1月份销售的A产品中在2×17年2月实际发生退货的比例为3%,未发生换货和修理的情况。假定商品均在月初实现销售,则甲公司2×17年2月应确认A产品的销售收入为()元。
甲公司2015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2000件,单位成本为10万元,单位售价13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6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甲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10%。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于2016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至2016年3月31日止,2015年出售的A产品实际退货率为15%。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对2015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是( )万元。
A公司对家电产品实行“包退、包换、包修”的销售政策。2007年10月份,该公司共销售家电产品200万元(不含增值税)。根据以往经验:包退产品占2%,包换产品占1%,包修产品占3%。则该公司2007年10月份在销售商品的当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20×4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400件,单位售价975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750元。甲公司于20×4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20%。至20×4年12月3
甲公司2015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20件,单位售价30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200万元。甲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20%。至2015年12月
2020年1月5日,甲公司向客户销售A产品一批,合同规定:销售价格为120万元,必须在交货后的24个月内支付,客户在合同开始时即获得该产品的控制权。在合同开始时点、按相同条款和条件出售相同产品、并于交货时支付货款的价格为100万元,该产品的成本为8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2×21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与客户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客户出售 60 万件产品,每件产品合同价格为 100 元,这些产品在 6 个月内移交。2×21 年 10 月 31 日甲公司将 30 万件产品移交之后,双方对该合同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合同要求甲公司在 2×21 年 12 月 31 日移交剩余的 30 万件产品后,额外向客户再交付 15 万件产品,其中 10 万件产品于 2×21 年 1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2月3日,与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A产品400件,单位售价65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500元。甲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
甲公司2014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200件,单位售价10万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为6万元;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4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甲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20%。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甲公司于2
甲公司2016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200件,单位售价为10万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为6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4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甲公司于2016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20%。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
长江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其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10月1日向甲公司销售A商品100件,单位售价为2万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为1.5万元;销售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在长江公司发出商品后2个月内支付款项,甲公司收到A商品后5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长江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发出商品。根据历史经验,长江公司对A商品的退货率估计为20%,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销售的A商品尚未被退货。税法规定,销售的商品在实际发生退货时允许冲减已确认的收入和结转的成本。长江公司2018年因销售A商品产生的递延所得税金额为()
甲公司2015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200件,单位售价I00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600元。甲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其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20%。甲公司2015年1
甲公司2×19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400件,单位售价为975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6%;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750元。甲公司于2×19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20%。至2×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