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提出国家实施教师资格证制度,并从法律角度正式确认教师是一项专门职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我国环保法中的“三同时”制度是一项具有独创性的环境法律制度,其适用范围包括下列哪些?
由进行操作的医疗护理提供者提供知情同意书,其内容包括()。同意书应使用患者及法律授权代理人能够理解的语言。
对分家析产的房屋再立遗嘱变更产权,其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既然管理是一种动态活动,要达到既定目标,管理者就应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依据其所处的环境、时间和条件等,结合其管理经验灵活决策,以实现确定的目标。因此,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需要有很强的()。
法律人员是一项重大项目谈判的必然人员,其具体职责是()。
有人说“中文是一种文化底蕴”,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今天我们所使用的很多成语或惯用语,都有着丰富的传统文化内涵。下列词语所对应的解释正确的一项是()
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从法律规范的分类看,其属于以下哪种情况()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规定: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这是因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基本原则中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本质上是一项协调()的法律原则。
法律人员是一项重大项目谈判的必然人员,其具体职责是()
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既然语言符号有任意性的特点,为什么对于使用语言的人又具有强制性?
依照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使用法》,遗嘱方式不适用( )的法律。
法律人员是一项重大项目谈判的必然人员,其具体职责是
特鲁福特是瑞士公民,在法国有住所,在英国有动产,他有一独生子。特鲁福特死在法国,留下一项遗嘱,将在英国的全部财产交给其教子。其独生子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这笔遗产。英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因而指向法国法,而法国冲突规范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因而指向瑞士法。最后,英国法院按照瑞士实体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应继承90%的遗产,使特鲁福特的独生子的要求得到满足。这一法律适用的过程属于 ( )
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亡后赠给()或国家、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基本原则中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本质上是一项协调()的法律原则。A
3、广播电视评论既然是口头表达,就应注重使用()语言。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基本原则中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本质上是一项协调()的法律原则。
分析下列冲突规范的结构,分别指出其归属的冲突规范类型(每题2分): 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1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2、《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3条: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2条: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5、《海商法》第274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6、《合同法》第126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
15、广播电视评论既然是口头表达,就应注重使用()的语言。
程序设计语言可划分为低级语言和高级语言两大类。与高级语言相比,用低级语言开发的程序,其() ,但在()的场合,还经常全部或部分地使用低级语言。在低级语言中,汇编语言与机器语言十分接近,它使用了()来提高程序的可读性。高级语言有许多种类,其中, PROLOG 是一种()型语言,它具有很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