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入库保管的现金、实物均须有帐记载,分类逐项建立保管明细帐簿。代保管的物品须建立(),及时与会计部门核对。保证帐款、帐实、帐帐相符
寄库款箱应(),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入库代保管物品应与现金实物分别保管。
柜员应在发生业务后核打代保管物品,确保账、簿、表与实物相符,并应至少()账实核对一次代保管物品。
业务部门要求将代保管物品取出时,应向会计部门提供原保管品清单()。
代保管物品保管机构是指各级行()或会计营业机构。
露封(密封)保管箱业务对于未按期提取报关物品的,逾期___,代保管行请公证部门见证,将代保管物品拍卖,抵扣代保管费及其他费用。
会计部门要确保代保管有价值品表外科目的核算准确,定期逐笔核对实物、专夹保管的()、核心系统内的()、(),确保四者一致。
代保管品入库时需在一式四联的“入库凭证”上由有关经办人员共同签章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其中第一联会计部门专夹保管,出库时作();第二联会计部门作“4104代保管有价值品”表外收入传票。
代保管物品是指保管机构代委托部门保管的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各类()或其他重要物品。
“定期核对登记簿”用于记录各项贷款、贴现、使用中印鉴卡、代保管及抵质押物品等实物(含纸质底卡)与会计账务定期核对的结果,由()签章确认。
内外部检查、审计代保管品实物时,如需拆封检查实物,需由检查、审计人员持委托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并在委托部门相关人员陪同下,到保管机构办理代保管品实物检查。检查完毕后,立即将实物装入原保管袋,使用专用封条密封,并由()在封条骑缝处签字。
()要求将代保管物品取出时,应向会计部门提供原保管品清单第一联。
代保管物品实行价值与实物()核算。
《大连银行代保管物品管理办法》中规定,代保管物品原封完好,封包内实物发生多缺由()负责
代保管物品实物由保管机构会计部门按()计算,并纳入表外“105代保管有价值品”科目进行综合核算。
代保管品检查无误后封包在一式四联的“入库凭证”上由有关经办人员共同签章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第一联会计部门专夹保管,出库时作();第二联会计部门作“4104代保管有价值品”();第三联由放款审核中心负责人签字后粘于代保管品袋上,作为标明包内物品及封签双重用途;第四联入库后退放款审核中心专夹保管。
柜员应在发生业务后核打代保管物品,确保账、簿、表与实物相符,并应至少每()账实核对一次代保管物品,留存核对记录。
代保管物品保管期间,如遇司法机关及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特殊情况需冻结时,必须出示司法机关及其他有权部门开具的()方可对代保管物品进行冻结。
()应按季向会计部门发起对账,确保业务部门代保管物品台账与会计部门表外科目账户相符。
会计部门保管人员将保管品清单第二联粘贴在封包规定位置,()奖代保管有价物品实行入库保管。
会计运营部门应()与信贷部门核对经由信管部入库的抵质押物品数量,核对相符后由会计运营部门和信贷部门的核对人员在“定期核对登记簿”签章或在会计运管平台进行登记,确保代保管物品账账、账实相符
代保管物品封包由会计运营部门负责保管,由业务部门负责确认()
手工登记簿分别是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会计档案调阅登记簿,业务印章和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业务主管工作日志,箱包交接登记簿,代保管物品登记簿,查库登记簿,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假币实物视同代保管物品双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