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专用章的使用范围包括:用于票据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到期办理委托收款、发出收到托收凭证,提出跨行的网上支付及()。
提出交换的票据、结算凭证、退票理由书、提出卡、批控卡、专用信封、普通信封、提出票据明细等所有单证均应加盖()。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人办理托收时,无论采用邮寄划款还是电报划款的,托收承付凭证的第二联都是:()
委托收款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要求其到营业机构领取发出承付通知书(业务受理通知书)、托收凭证()以及按照规定需要交付款人的债务证明等。付款人领取上述单证时,不需办理签收手续。
办理托收银行承兑汇票时,经办员凭托收凭证第()联及银行承兑汇票办理邮寄。
某企业采购水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由火车运输,运输天数为13天,销货单位取得运输凭证后办理托收的间隔天数为1天,双方开户银行办理凭证手续天数1天,凭证邮寄天数为3天,货款承付天数为2天。则在途日数为()
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对采用电话方式通知的,应在()上做好电话记录。
委托收款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债务证明为商业承兑汇票,经办员应确认票据是否已到期,在接到付款人的付款通知书,或自付款人签收次日起()未接到付款人拒绝付款通知的,可在债务证明到期日上午营业开始时,抽出专夹保管的托收凭证第三联,通过账户查询确认付款人账户可支付数。
委托收款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在债务证明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全部款项时,经办员应在托收凭证上注明日期和“无款支付”字样,并填制三联(),注明托收编号。需经会计主管审核同意并签章。
付款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后应及时通知付款人,要求其到营业机构领取()等。付款人领取上述单证时,需办理签收手续。
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证。()
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付款人开户行柜员接到付款人填写的全部拒绝付款理由书四联,有关拒付证明及托收凭证第五联及所附单证时,应认真审查以下内容并查验合同()。
经办员受理收款人提交的一式五联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时,应及时审查,审查时间不得超过()。
委托收款拒绝付款时,拒付理由书第()联同托收凭证第()联及有关单证一并寄收款人开户行。
收款人开户行柜员受理收款人提交的一式五联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有关单证后应审查()。
付款人开户行接到收款人开户行寄来的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及交易单证时,应审查()。
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对采用电话方式通知的,应在()上做好电话记录。付款人领取发出承付通知书、托收凭证第五联以及交易单证时,必须在()中登记。
商业汇票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后,应连同()一并邮寄(或通过同城交换提至)付款人开户行。
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采用手工传递票据的分行,交换提出票据凭证应使用专用票据交换包,若使用票据专用信封,应在骑缝处加盖()
柜员接到收款人提交的一式五联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后,应审核().
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寄出的邮戳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委托收款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并进行相应处理,()。
我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在收到托收凭证及银行承兑汇票的()内填制拒付理由书,将拒付理由书第三、四联,连同银行承兑汇票及托收凭证第四、五联邮寄托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