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美银行,营销管理人员通常要进行为期6个月至1年的专门培训。
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就业援助的主要方式和内容:一是走访慰问,送政策到困难对象家族;二是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服务,切实帮助失业人员提高就业能力;三是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推荐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四是()
再就业培训对象应该是()。
再就业培训的主要对象不包括()。
《执业医师法》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期限是3个月至()。
《执业医师法》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期限是3个月至()
《执业医师法》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期限是3个月至()
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期限是3个月至()
长期再就业培训期限为1年以上,培训对象为()的企业富余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目的主要是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做准备
中期就业培训期限为3个月至1年,培训对象主要是()和即将下岗的职工,培训的目的是为转换岗位做准备,同时带有技能储备培训的性质
甲公司于2016年12月25日接受乙公司委托,为其培训一批学员,培训期为6个月,2017年1月1日开学。协议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的培训费总额为24万元,分三次等额支付,第一次在开学时预付,第二次在2017年3月1日支付,第三次在培训结束时支付。2017年1月1日,乙公司预付第一次培训费。至2017年2月28日,甲公司发生培训成本6万元(假定均为培训人员薪酬)。2017年3月1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经营发生困难,后两次培训费能否收回难以确定。则甲公司2017年2月末应确认收入金额为( )。
依据认证认可条例,认证人员同时在2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的,给予()处罚,仍不改正的撤销其职业资格。 A. 停止执业6个月至2年以下 B. B.3个月至2年以下 C. C.6个月至1年 D. D.3个月至1年
企业生产、技术、设备、工程等专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应至少每3年参加1次本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2~4月份发生培训收入40万元,培训80课时,在2007年3月底已完成培训60课时,已收到20万元培训收入,余款按合同于培训结束后结清,则第一季度中期财务报告中该劳务收入应按30万元确认。( )
某企业于2009年8月15日为其200名员工投保了团体定期寿险,保费由企业单独承担,均未指定受益人。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福利,该企业于2009年9月15日又为其员工及配偶投保了团体健康保险,保费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2009年底,为扩大生产,该企业在人才市场上又招聘了100名新员工,于2010年2月1日开始上班,并接受3个月的业务培训。2010年5月1日,其中75名员工转为正式员工。李某是该企业新进员
中期再就业培训的特点?
《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培训的重点培训对象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
职业培训的对象是要求就业和在职的劳动者()
甲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接受乙公司委托,为其培训一批学员,培训期为3个月,2019年1月1日开学。协议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的培训费总额为120 000元,分三次等额支付,第一次在开学时预付,第二次在2019年2月1日支付,第三次在培训结束时支付。2019年1月1日,乙公司预付第一次培训费。至2019年1月31日,甲公司发生培训成本30 000元(假定均为培训人员薪酬)。2019年1月3
甲公司于2011年12月25日接受乙公司委托,为其培训一批学员,培训期为6个月,2012年1月1日开学。协议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的培训费总额为12万元,分三次等额支付,第一次在开学时预付,第二次在2012年3月1日支付,第三次在培训结束时支付。2012年1月1日,乙公司预付第一次培训费。至2012年2月28日,甲公司发生培训成本3万元(假定均为培训人员薪酬)。2012年3月1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经营发生困难,后两次培训费能否收回难以确定。则甲公司应确认2012年收入金额为()。
小张是杭州某理工科院校应届毕业生,2015年4月份进入杭州一家IT公司,因表现优秀,5月份公司出资派他到省外进行了1个月的新技术培训,然后与他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内约定:经公司出资培训后,要为公司服务3年(服务期)。如违约,承担2万元的违约金。7月份,小何正式到公司上班,双方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在正规的劳动合同里,他发现约定的合同期只有1年,和就业协议书中的3年服务期不同,小何产生了疑惑:“一年合同期满后,我可以离开公司吗?还是必须要服务期满才能离开?” 请问:小何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他能够离开公司吗?还是必须要服务期满才能离开?为什么?请阐述你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