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为()。
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规定:未按规定放置《客运准驾证》的,扣2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规定:从事固定线路经营的,扣()分。
具备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在最近3年内连续从事运营服务,诚信考核等级均达到AAA级,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经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可以不经过考核直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注册在岗时间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级。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注册在岗时间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级。()
出租汽车驾驶员连续()个考核周期诚信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应依法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
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分累计分值大于0分且小于或者等于3分时,执法部门暂扣其《从业资格证》()个月,并重新参加岗位培训。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当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诚信考核相关情况,且情节严重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分周期为()。
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的,且继续教育成绩不低于及格线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 AA 级。
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的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级。A.0分B.1-10分C.11-1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信誉考核实行计分制和(),考核周期为12个月,基准分为20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上一考核周期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上;考核周期内得分分值为20分及以上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20分及以上的,信誉考核等级为AAA级。()
汽车驾驶员及其所驾车辆月考核检查均取得优秀成绩的可以参加红旗车驾驶员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的,或不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或继续教育补考成绩仍然不及格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 B 级。
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的,且继续教育成绩在行业平均分以上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 AAA级。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注册在岗时间间少于()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等级最高为AA级。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计入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档案,取消原有注册资格,一年内不予重新注册()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有累计扣分20分及以上记录的,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
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间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