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烟叶调拨经营的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核发的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烟叶网上交易资格的市级以上烟叶产区烟草公司。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三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收回其烟草专卖许可证。
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在2005年2月3日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一直到2005年12月都没有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Z县烟草专卖局应当如何处理?
李某为C县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9年5月5日到2012年12月31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C县黄海路16号。若李某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不慎遗失,则李某应当向C县烟草专卖局提出什么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申请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主体为非法人企业,自然人不得申请。
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想将经营地址从Z县国际村18号转到国际村29号,应当向Z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的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张某应当在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下列哪些部门不具有处罚权?()
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想将经营地址从Z县国际村18号转到国际村29号,则应当向Z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有权对辖区内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下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受理烟草专卖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申请的主体为地市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张某的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张某应当在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是否可以申请变更?
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经营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购销业务的企业,必须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下列哪级烟草专卖局不能成为地市级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审批主体()。
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因故需要暂停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提出申请从2006年3月5日起开始停业,其停业的期限最长到()为止。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收回其烟草专卖许可证。
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因故被损毁,则张某应当向Z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如何处理?
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因故要举家搬迁到外地,不再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则张某应当向()提出歇业申请。
A县卷烟零售户张某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是解放南路30号,因政府对该路段重排门牌号,张某经营场所的门牌号改为解放中路50号,经营场所实际没有搬迁。张某到A县烟草专卖局提出变更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员小宋认为张某地址已搬迁,让其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的审查内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