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境内某公司股息红利30万元,同时转让位于境内财产收入100万元(该财产的净值60万元),该公司就以上业务应该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万元。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免税收入。
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其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不足12个月的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
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其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不足12个月的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
某外国企业持有我国A上市公司的股票,2014年分得股息40万元,下列有关这笔股息所得的处理正确的一项是()。
个人持有上市股票不足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甲公司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李某系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乙公司系李某控制的一家企业。甲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认购对象中,其认购的股份需锁定36个月的有()。 Ⅰ李某 Ⅱ通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成为甲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王某 Ⅲ甲公司拟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 Ⅳ甲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 Ⅴ乙公司 Ⅵ.甲公司拟引进的境内战略投资者
2017年9月,小张取得如下所得:从甲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收入1000元,小张已持有该公司股票5个月;从乙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收入1500元,小张已持有该公司股票5年;取得银行储蓄存款利息2500元。小张9月份应缴纳的个税是()元。
某境内居民企业2014年度"财务费用"账户中利息金额,含有以年利率8%向银行借入的9个月的生产用200万元资金的借款利息;也包括12万元的向本企业职工(与该企业无关联关系)借入与银行借款同期的生产用100万元资金的借款利息。假设向本企业职工的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也取得了相关合法票据。该企业2014年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利息费用是()。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45%的股权,2012年12月15日乙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定,从乙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中拿出100万元给股东做出利润分配,2013年1月18日甲公司从乙公司分得股息45万元。就甲公司取得的该项股息,甲公司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时间为()。
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中,涉及应纳税额计算的公式中包含规定月份数,该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24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若本国居民持有某国外上市企业的股票,该企业的股票价格上升了。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世界旅游组织规定,国际游客是指在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境内的连续停留时间不足()个月的出国人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王军持有境内A上市公司的股票,2014年底取得股息收入12000元,截至2014年底持有期半年,同时他持有B公司(未上市)的股份,2014年底取得股利收入24000元,截至2014年底持有期2年,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王军应就上述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某投资者以20元1股的价格买入某公司股票1000股,9个月后分得现金股息0.90元,每股在分得现金股息后该公司决定以1:2的比例拆股。拆股消息公布后股票市价涨至24元1股,拆股后的市价为12元1股。投资者以此时的市价出售股票,其持有期收益率应为()。
境内甲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证劵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居民企业乙公司、非居民企业丙公司以及居民李某均持有甲公司股票,其中乙公司持有甲公司股票24个月,丙公司持有甲公司股票10个月,李某持有甲公司股票8个月。甲公司于2017年1月向股东分配股息。乙公司分得股息30万元,丙公司分得股息10万元,居民李某分得股息1万元。根据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其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的,暂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3年中国公民孙某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收入200000元;从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分得持股期限8个月的股息3000元;购买企业债券30000份,买入价每份5元,支付相关税费1500元,当年转让10000份,卖出价每份5.5元,另支付相关税费550元。孙某上述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国内某大学教授拥有持有期不足1年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