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因公出国期间,不能享受军人伤亡保险待遇。
伤残军人确属因旧伤复发死亡的,其遗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军人被批准为专业、退伍,在到地方报到前,不再享受军人伤亡保险待遇。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军人死亡的,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待遇可以继续享受。
因军队与人民警察的建制不一样,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享受略低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的国家抚恤和优待。()
军官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军人保险待遇。
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现役军人死亡或者残疾的,不负责给付保险金责任。()
士官入学后,在享受供给制学员待遇期间,不交纳军人保险费。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遗属抚恤待遇。
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规定的军人保险待遇。
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根据1998年颁行的《军人伤亡保险暂行办法》,军队设立军人伤亡保险基金,对因战、因公死亡或者致残的军人以及因病致残的义务兵给予经济补偿。它实际上是在军人抚恤制度之上借鉴商业保险的做法,建立一种基本保险制度。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伤致残的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可享受半价车票。(部竞赛题《客规》)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待遇。
有()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因军队与人民警察的建制不一样,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不同的抚恤和优待。()
军队因下列情形死亡或致残的,不予给付伤亡保险金()。
依据《军人保险法》和现役军人保险制度,军人可以享受哪几项保险待遇?()
停止享受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待遇,有下列哪些情形()。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按照《工伤保险条僦》的有关规定,应享受除()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退役军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可享受残疾抚恤。()
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退役军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