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提供的公司客户资信证明业务的范围仅限于对客户在兴业银行辖内经营机构的结算、融资等往来情况的事实描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零售贷款中间业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开具资信证明手续费”项目中“资信证明”的内容包括()。
宁波银行出据存款资信证明书可以作为担保、融资和变相融资的依据或凭证。
个人存款证明业务是指我行根据个人客户申请,以其在农业银行的个人金融资产为依据,开具的证明其在证明书签发()金融资产状况的资信证明。
宁波银行承担委托人因使用宁波银行出据的资信证明书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出具客户在我行相关信贷业务个人资信证明按《中国农业银行服务价格标准》(2012版)标准价格收费()。
凡在华夏银行已经开立了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且在()内业务开展正常的客户,可书面申请开具企业资信证明。
《交通银行单位资信证明业务委托书》、《资信证明书》与《询证函》分别实行编号管理,号码12位,按()顺序编制。
宁波银行开立的资信证明必须明确标示资信证明的收件人。
对公资信证明业务,扫描上传的《交通银行单位结算账户资信证明业务委托书》中证明内容的“开立份数”栏位未填写,系统控制为必填项()
对公资信证明业务时,应注意审核《交通银行单位结算账户资信证明业务委托书》中证明内容对应的()栏位需配套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