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罗委[2000]39号)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个人及亲属婚丧喜庆,凡确需筹办酒席的,婚事需要提前()天申报。
根据县委《关于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县直单位主持工作领导个人及亲属婚丧喜庆筹办酒席由()从严掌握审批,并抄送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收受礼金、严禁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活动,严禁哪些行为发生?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操办丧事的,事后()个工作日填报《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
县处级领导干部在操办喜庆事宜时,应提前10天填写《徐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项报告表》。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给予()处分。
根据《徐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项的暂行规定》,县处级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应以口头形式向组织报备。
可以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县委《关于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罗委[2000]39号)规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个人及亲属婚丧喜庆筹办酒席的,实行()制度。
按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的报告和备案制度的要求,领导干部在操办婚礼等喜庆事宜的,须提前()个工作日提交《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表》
科级领导干部在操办喜庆事宜时,应提前()天填写《丰县科级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前申报表》。
当文员获知婚丧喜庆的消息后,首先应()
《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给予给什么处分?
《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收受礼金、严禁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应当遵从什么原则?
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县委《关于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乡镇一般干部婚丧喜庆筹办酒席由()从严掌握审批,并抄送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县处级领导干部在操办喜庆事宜时,应提前()天填写《徐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项报告表》。
《关于规范全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中规定一级分行部门、培训中心部门、二级分支机构负责人等一级机构党委管理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是要向()报备
《关于规范全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中规定全行()职等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向所在机构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有关纪委填报《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表》。
《廉政准则》规定,可以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但不准借机敛财。
根据县委《关于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乡镇党委书记及亲属婚丧喜庆筹办酒席由()从严掌握审批,并抄送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不准瞒报、迟报、漏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盐纪发〔2010〕5号《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严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接受()婚丧喜庆宴请。
当文员获知婚丧喜庆的消息后,首先应查证消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