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是()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险机构临时负责人可以有《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但应当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当的能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根据《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公司应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得担任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地,不得担任公司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第14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个人征信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个人征信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包括()。
有()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临时负责人应当具有履行职责相当的能力,并不得有《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下列行为的人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上市公司的工作()
下列情形中,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