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企业在并购美国本土的某公司时,美国政府以该并购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为由而加以阻挠,迫使该企业最终不得不放弃该项并购,则该企业承受了()。
()年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具体承担并购安全审查工作。
对于外资并购我国境内企业的,审批机构决定批准不批准的时限应为()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对并购项目可以随时以()启动国家安全内容审查。
我国某企业在并购美国本土的某公司时,美国政府以该并购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为由而加倍阻挠,迫使该企业最终不得不放弃该项并购,则该企业承受了()。
我国并购安全审查制度主要审查并购交易()等方面的内容。
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时涉及国家安全的,还应当提供国家安全审查的相关文件及行政决定,并由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发表专业意见。()
美国规范对外国投资进行审查制度的法律规定:外资在美国并购项目时启动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方式包括()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
我国借鉴国外政府为保证经济安全而设立的外资并购审查制度,自2011年3月5日起开始实施()。
关于我国各行政机构对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权力划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认为需要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可以通过商务部提出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建议。
国务院对外资并购进行安全审查,其程序的启动方式有()。
美国经济的景气指数也是“三一”并购遭审查的重要原因。()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美国对外资并购进行安全审查的机构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明确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包括()。
1988-2008年的20年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就申报和通报的外资并购项目启动审查程序的只有61起,仅占外资并购项目总数的()。
我国行政机构对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拥有最终决定权是()。
德国的甲公司购买了境内乙公司60%的股权,乙公司合法的转为外商投资企业,主要生产建筑用的A号零部件。经查,甲公司并没有对其并购行为向商务部提请是否进行安全审查。根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对甲公司的并购行为向商务部提出安全审查的建议的有()。
借鉴国外政府为保证经济安全而设立的外资并购审查制度,我国从2008年8月开始施行(),决定由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在我国境内的反垄断工作。
在首长制中,行政首长对各种行政事务拥有最终的决定权,其他领导成员均为行政首长的幕僚,只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
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早期标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