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风自救系统应设置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有人作业处。
冲击地压煤层采掘头面停产3天以上的,恢复生产的(),应鉴定冲击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冲击地压煤层采掘工作面临近大型地质构造、()、通过其它应力集中区及()时必须制定专项防冲措施。
专门设计的工程图应有:采掘工程图与地质构造图、上下煤层对照图、防治冲击地压专门措施的()和()。
在冲击地压煤层中工作的区(队)长应由从事冲击地压煤层采掘工作不少于()年的人员担任。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作业处等地点至少设置()组压风自救装置
矿井防治冲击地压(以下简称“防冲”)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必须编制中长期防冲规划与年度防冲计划,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
冲击地压煤层采掘头面停产3天以上的,恢复生产前应做哪些工作?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在应力集中区内不得布置()工作面同时进行采掘作业。
冲击地压煤层采掘头面停产2天及以上的,恢复生产(),应进行防冲效验指标复检。
有严重冲击地压的煤层中,采掘工作面的()距离和爆破后()的时间,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未发生冲击地压的矿井,开采煤层、煤层顶底板经鉴定具有(),并且采掘过程中煤粉量超标、有煤炮或钻孔钻进中有卡钻、吸钻、异响等动力现象的,均按冲击地压矿井管理。
冲击地压煤层进行采掘工作前,必须编制包括防治冲击地压内容的掘进与回采作业规程及()措施的实施规程。
有严重冲击地压的煤层中,采掘工作面的爆破撤人距离和爆破后进入工作面的时间,必须在()中明确规定。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突出矿井,应当根据本矿井条件,制定防治突出和冲击地压复合型煤岩动力灾害的综合技术措施,强化保护层开采、煤层瓦斯抽采及其他卸压措施。()
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供电、供液等设备应当放置在采动应力集中影响区外,且距离工作面不小于()米;不能满足上述条件时,应当放置在无冲击地压危险区域。
突出与冲击地压煤层,应当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撤离人员与()所在位置、()等地点,至少设置1组压风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组数。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当可供5~8人使用,平均每人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应当直接进入专用回风巷()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定, 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孤岛煤柱前,煤矿企业应当组织专家进行防冲安全开采论证,论证结果为不能保障安全开采的,不得进行采掘作业()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定,冲击地压煤层采掘工作面临近大型地质构造(幅度30m以上、长度在1000m以上的褶曲,落差大于20m的断层)附近时,必须制定防冲专项措施()
冲击地压煤层,在应力集中区内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同时进行采掘作业()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在应力集中区内可以布置2个工作面同时进行采掘作业()
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供电、供液等设备应当放置在采动应力集中影响区外,且距离工作面不小于米;不能满足上述条件时,应当放置在无冲击地压危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