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钩工在摘挂钩时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mm左右进行摘挂钩。
线路两旁堆放货物,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m,不足规定距离时,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使用海参型复轨器复轨时,当脱轨车轮轮缘距离钢轨侧面大于()时,须用导轮措施。
道口铺面应与钢轨顶面同水平,钢轨外侧路面距钢轨外侧50mm范围内,应较钢轨面低()mm。
把钩工在摘、挂钩操作时,必须站立在距外侧钢轨()mm左右进行摘、挂钩。
把钩工摘挂钩操作时,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mm左右。
车站助理值班员在接通过的动车组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足()m时,要实行隔线接车,但不准隔车列。
使用LF—1型铝合金复轨器时,脱轨车轮轮背内侧距钢轨内侧距离不得超过()mm。
一般情况下道口铺面应与钢轨顶面同水平,但为防止因钢轨及车轮磨耗而导致路面与车轮接触发生危险,钢轨外侧路面距钢轨外侧50mm范围内,应较钢轨面低()。
道口铺面内钢轨外侧路面在距钢轨()范围内应低于钢轨顶面5mm。
在使用LF-1型铝合金复轨器时,脱轨车轮轮背内侧距钢轨内侧距离不得超过()mm。
道口铺面内钢轨外侧路面在距钢轨50mm范围内应低于钢轨顶面()。
列车通过道口时,因轨枕空吊板、钢轨磨耗等因素,会导致道口铺面板与机车车辆轮缘踏面接触,有发生脱轨的危险,因此钢轨外侧路面在距钢轨(50)毫米范围内的应较钢轨面低下()毫米。
道口护桩设在公路的两侧,如需要埋设时,第一根护桩距钢轨外侧不小于()。
线路两旁堆放货物,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货物应堆放稳固,防止倒塌。不足上述规定距离时,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线路两旁堆放货物,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小于(),不足上述规定距离时,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线路两旁堆放货物距钢轨头部外侧不足()时,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摘挂钩时必须站立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mm左右进行摘挂钩。
在使用LF£1型铝合金复轨器时,脱轨车轮轮背内侧距钢轨内侧的距离不得超过()。
使用海参形复轨时,当脱轨车轮轮缘距离钢轨侧面大于()时,须用导轮措施
线路两旁堆放货物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m,不足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人字形复轨器导楞条有效跨度为240mm,当车轮离开钢轨距离大于()mm时,必须采取逼近措施才能发挥作用
使用人字型复轨器起复脱轨车辆时,应在脱轨车辆复轨方向的一端前,按照车轮距钢轨的距离,选择两块枕木处,将复轨器以大筋在()或称左“人”右“入”的位置安放。
车辆车轮沿轨道两侧脱轨的起复方法:此种情况可根据()距钢轨外侧的适当距离选定适当地点,安放一组人字型复轨器,即可用机车拉动一次复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