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5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05:3万元(其中含相关交易费用5万元,增值税税额0.3万元)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股票10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2017年8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于当年7月25日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20万元,2017年12月31日,上述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项投资使甲公司2017年营业利润增加的金额为()万元。
2009年7月15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股票50万股,每股买价12元,同时支付相关税费2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9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为每股11元,甲公司预计该股票价格下跌是暂时的。2010年2月1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0.5元。2010年2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25万元。2010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下跌至每股6元,预计还将继续下跌。2011年1月5日,甲公司将该项金融资产全部出售,取得价款450万元。 要求:
2014年6月5日,甲公司委托某量具厂加工一批量具,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为8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5%,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2 000元,6月25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量具的加工费用20000元,6月30日收回委托加工的量具,并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3 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量具的实际成本是()元。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1万张,以银行存款支付价款1 09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3万元。该债券系乙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发行的,每张债券面值为1 000元,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5.5%,每年年末支付当年度利息。甲公司拟持有该债券至到期。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甲公司于2011年1月2日以银行存款自证券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20万股,每股5.9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2万元 ,甲公司将购人的该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2011年4月15日收到乙公司2011年4月5日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20万元,6月30日该股票收盘价格为每股5元,2011年7月5日以每股5.50元的价格将该股票全部出售。 要求:
2010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2013年1月1日,维维公司以银行存款9 000万元购入一项无形资产。该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采用直线法按月摊销。维维公司于每年年末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假定原预计使用寿命保持不变。2014年和2015年末,维维公司预计该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分别为6 000万元和5 33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维维公司该项无形资产2016年7月1日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大海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以银行存款9 000万元取得小河公司60%的股权,小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6 000万元(其中股本1 000万元,资本公积10 000万元,留存收益5 000万元),能够对小河公司实施控制。2016年6月30日,大海公司追加投资,从小河公司少数股东处以4 000万元价格取得20%股权,小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7 000万元,差额均为小河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大海公司与小河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16年6月30日有关合并财务报表处理正确的是( )。
A公司于2015年10月5日以100万元的价格购入一项摊销期限为5年的非专利技术,采用直线法摊销,不考虑净残值。2017年4月1日,A公司出售该项无形资产,取得银行存款80万元,应交税费6万元。出售该项非专利技术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万元。
2012年5月6日,A企业以银行存款5000万元对B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并于当日取得B公司净资产,当日B公司存货的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其他应付款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计税基础为0,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一致。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200万元。假定合并前A公司和B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两家公司,假定A公司和B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则A企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商誉分别为()万元。
2010年5月6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5 000万元对B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并于当日取得B公司净资产,当日B公司存货的公允价值为1 600万元,计税基础为1 000万元;其他应付款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计税基础为0,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一致。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 200万元。假定合并前A公司和B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两家公司,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所得税税率为25%,则A公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商誉分别为( )万元。
2010年1月1日,A企业以银行存款购入B企业60%的股份,采用成本法核算。B企业于2010年5月2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00万元。2010年B企业实现净利润400万元,2011年5月1日B企业将未分配利润200万元转增资本,且未向投资方提供现金股利选择权。A企业2011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2011年1月1日,维维公司以银行存款9 000万元购入一项无形资产。该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按月摊销。维维公司于每年末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假定原预计使用年限保持不变。2012年和2013年末,维维公司预计该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分别为6 000万元和5 33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维维公司该项无形资产2014年7月1日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XYZ公司2008年5月1日,以1 500万元购入甲公司25%普通股权,并对甲公司有重大影响,2008年5月1日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 400万元,款项已以银行存款支付。甲公司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是()
2010年1月5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200万元取得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所持有的股份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另支付相关税费5万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该长期股权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甲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2010年3月10日,乙公司宣告发放2009年度现金股利共2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0年3月末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 )万元。
甲公司和A公司均为M集团公司内的子公司。2010年1月1日,甲公司以5 600万元购入A公司60%的普通股权,并准备长期持有,甲公司同时支付相关税费50万元。2010年1月1日A公司相对于M集团而言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总额为8 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 200万元。A公司2010年3月1日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2010年实现净利润80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
甲公司2010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2 800万元取得乙公司60%的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2010年1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 000万元。2011年1月31日又以银行存款1 000万元取得甲公司10%的股权,2011年1月31日,乙公司资产、负债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为7 000万元。假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及乙公司的少数股东在相关交易发生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在2011年编制合并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而调整的资本公积为()万元。
A公司为建造一栋办公楼于2010年1月1日专门从银行借入2 000万元款项,借款期限为3年;2010年2月10日,A公司为建造该办公楼购入一批工程物资,开出一张100万元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2010年3月1日,该办公楼开工兴建;2010年4月1日,A公司领用一批自产产品,成本为30万元,该项工程4月1日以前所占用的物资均为2010年2月10日购入的工程物资,且未发生其他现金流出。该项工程的预计工期为1年零6个月。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项工程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为()。
2018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 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再次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
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2009年对外投资有关资料如下: (1)1月2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购买A公司发行的股票200万股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支付价款1000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20万元,占A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40%,能够对A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投资时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0万元(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2)4月17日,甲公司委托证券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B公司股票,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1600万元(其中包含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4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4万元。 (3)5月5日,甲 收到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40万元并存入银行 (4)6月30日,甲公司持有B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下跌为1480万元 (5)7月15日,甲公司持有的B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售价为1640万元,款项存入银行,不考虑相关税费 (6)A公司2009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 (7)A公司2009年 年末因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资本公积700万元
大海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以银行存款10 200万元取得小河公司60%的股权,小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6 000万元(其中股本1 000万元,资本公积10 000万元,留存收益5 000万元),能够对小河公司实施控制。2016年6月30日,大海公司追加投资,从小河公司少数股东处以4 000万元价格取得20%股权,小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7 000万元,差额均为小河公司实现的净利
2009年5月1日,甲公司发行的该债券开始上市流通。2010年,甲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虽仍可支付该债券当年的票面利息,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将受到严重影响,2010年底,A公司经合理估计,预计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 000万元。2012年2月10日,A公司因急需资金,于当日将该债券投资全部出售,取得价款2 030万元存入银行。(7)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1
2020 年 6 月 5 日,A 公司向 B 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 5 万元的支票,B 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C 公司。6 月 12 日,C 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 A 公司账户内只有 5 000 元为由拒绝付款。C 公司遂要求 B 公司付款,B 公司于 6 月 15 日向 C 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B 公司向 A 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09年至2010年对乙公司股票投资有关的材料如下: (1)2009年5月2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300万元(其中包含乙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6万元)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股票,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8万元。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划分为可供金融资产。 (2)2009年5月27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6万元。 (3)2009年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跌至每股26元,甲公司预计乙公司股价下跌是暂时性的。 (4)2009年7月起,乙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至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跌至每股20元,甲公司判断该股票投资已发生减值。 (5)2010年4月26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1元。 (6)2010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万元。 (7)2010年1月起,乙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上升;至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升至每股25元。 (8)2010年12月24日,甲公司以每股28元的价格在二级市场售出所持乙公司的全部股票,同时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68万元。假定甲公司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并进行减值测试,不考虑所得税因素,所有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