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钢管脚手架当脚手架的搭设高度H≤45m时,水平架应沿脚手架高度至少()步一设。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模板支架,搭设高度超过8m时,在顶层和竖向每隔4步及以下应设置()。
门式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或等于()m时,至少每两步门架设置一道水平加固杆。
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8m,高度超过38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等措施。
高度大于45m的门式脚手架在搭设中应每()步设置一道水平架。
当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架体搭设高度在()m以下时,可采用加抛撑的方法保持架体稳定。
施工用脚手架荷重超过3kN/m2或高度超过24m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计算,并经施工技术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搭设。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在不超过24m、采用悬挑、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时的施工荷载标准值为()kN/m2。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完毕后,高度大于()m的,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随搭设进度进行分段组织工程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H大于()m时,水平架应每步一设。
施工用脚手架荷重超过3kN/m2或高度超过24m的脚手架应进行()、(),并经施工技术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门式脚手架搭设高度一般不超过45m,若降低施工荷载并缩小连墙杆的间距,则门式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可增至60m。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当脚手架高度超过()m时,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一道水平加固杆。
门式脚手架搭设完毕或每搭设()个楼层高度,应对搭设质量及安全进行一次检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或继续搭设。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用于构造双排外脚手架时,一般立杆横距取12m,步距取180m,立杆纵距依建筑物结构、脚手架搭设高度及荷载等具体要求确定,可选用09m、12m、15m、18m、24m等多种尺寸。()
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满堂脚手架当架体搭设高度在8m以下时,应在架体底部、顶部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
电梯井内搭设脚手架,且搭设高度超 24m 时,脚手架必须采取( )。
悬挑、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门式脚手架当3.0KN/m<施工荷载标准值≤5.0KN/m时,其搭设高度为()。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规定,当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超过()m时,在脚手架外侧全立面上必须设置()。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
门式脚手架搭设时,门架立杆加强杆的长度不得小于门架高度的70%;门架宽度不得小于800mm,且不宜大于()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需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搭设高度24m以下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外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属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