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甲、乙、丙三人共同所有的鱼塘遭受严重污染,导致鱼类减少,损失数万元。三人共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法院调解后,造纸厂只同意赔偿请求金额的2/3,甲、乙同意,丙表示反对,坚持要求按照诉讼请求的数额赔偿。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本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共同原告 B.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共同原告 C.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时间:2024-06-19 16: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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