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因乙公司财务困难到期未予偿付,甲公司就该项债权计提了400万元的坏账准备。20×3年6月10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以乙公司生产的100件A产品抵偿该债务。乙公司A产品售价为13万元/件(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0万元/件;6月20日,乙公司将抵债产品运抵甲公司并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16年1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乙公司,含税价格为130万元。2×16年7月1日,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该产品市场价格为100万元,产品成本为9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乙公司因该项债务重组影响营业成本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乙公司到期无力支付款项,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固定资产(2009年初购入的生产用机器设备)用于抵偿债务,乙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2000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200万元坏账准备。 要求: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因甲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经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库存商品偿还其所欠全部债务。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用于偿债商品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9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债务重组对甲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20×4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5000件,每件售价为2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给予10%的商业折扣,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并代垫运杂费1000元。乙公司于20×4年3月15日付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该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是( )。
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甲乙公司为同一集团内的两个子公司。2014年9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每件成本1.2万元,每件销售价格为1.5万元,货款尚未支付。2014年12月末,乙公司该批商品全部未对外销售,期末该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每件1.05万元。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则2014年末有关抵消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销售成本。2013年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甲公司和戊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16年12月20日,甲公司发出D产品一批,委托戊公司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该批产品的成本为600万元,合同价为1250万元。戊公司按照D产品销售价格的10%收取代销手续费,并在应付甲公司的款项中扣除。12月31日,收到戊公司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载明戊公司已销售上述委托代销D产品的20%,销售价格为250万元(不含增值税)。甲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甲公司下列各项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3月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合同约定金额120万元(不含税),同时合同约定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商品包装物押金2万元,以上款项均已支付。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20×4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5 000件,每件售价为2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给予10%的商业折扣,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并代垫运杂费1 000元。乙公司于20×4年3月15日付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该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是( )。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17年1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乙公司,含税价格为130万元。2017年7月1日,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该产品市场价格为100万元,产品成本为9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乙公司因该项债务重组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因乙公司资金困难,已无力偿还甲公司的全部货款,经协商,乙公司分别用一批材料和长期股权投资予以抵偿全部债务。已知: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为25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万元,公允价值为30万元(计税价格);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42.5万元,已计提减值准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60万元,另行支付增值税税额7.8万元,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22.5万元。甲公司收回材料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甲乙公司为同一集团内的两个子公司。2014年9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每件成本1.2万元,每件销售价格为1.5万元,货款尚未支付。2014年12月末,乙公司该批商品全部未对外销售,期末该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每件1.05万元。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则2014年末有关抵消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的
2018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5 000件,每件售价1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给予10%的商业折扣,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并代垫运杂费500元。乙公司于2018年7月8日付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该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是()元
英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2×17年12月10日英明公司与长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英明公司于2×18年2月10日向长城公司销售甲产品4000台,每台3.04万元。2×17年12月31日英明公司库存甲产品5200台,单位成本2.8万元,2×17年12月31日甲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是2.8万元/台。预计销售税费均为0.2万元
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货款4000万元,因乙公司财务困难到期未予偿付,甲公司就该项债权计提了800万元的坏账准备。2016年6月10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以乙公司生产的200件A产品抵偿该债务。乙公司A产品售价为13万元/件(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0万元/件;6月20日,乙公司将抵债产品运抵甲公司并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3 月 2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商品标价总额为 200 万元 (不含增值税)。由于成批销售,乙公司应享受 10%的商业折扣,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 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于3 月 9 日付清货款,甲公司收到的款项为()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16年3月5日,甲公司以其持有的5000股丙公司股票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并将换入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所持有丙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资产交换日的账面价值为25万元,其中成本为18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为7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8万元。甲公司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