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根据生产需要可以不进行探水。()
探放高压含水层、断层或探放水老空水水头大于10米以上时,对止水套管的固结有何要求?
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应当进行()。
煤层顶板导水裂缝带范围内分布有富水性强的含水层,应当进行()。
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规定,对小窑老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老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
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怎么处理?
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
当井巷工程接近()、含(导)水性不明断层及积水情况不清的老空区或近灰岩含水层掘进时,必须采取物探超前、钻探验证进行循环探查。
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陷落柱时必须确定探水线,并进行超前探水。
当矿井采空区和强含水层或其它水体有联系时,应当()。
当导水裂缝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者老空积水等水体影响采掘安全时,应当超前进行()或者注浆改造含水层,待疏放水完毕或者注浆改造等工程结束、消除突水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
当地表水体和松散强含水层下无隔水层时,开采浅部煤层以及在采厚大、含水层水量丰富,水体与煤层的间距小于顶板导水裂隙带高度时,()控制裂隙带发展高度的开采方法。
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编制()
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者破碎、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煤柱或者冒顶区,以及托()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对与强含水层连通的导水断层,必须按规定()。
矿井充水的主要因素有:大气降水、地表水、含水层水老窑采空区水、断层水、封闭不良的钻孔水、采矿活动造成的()水等。
井下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根据生产需要可以不进行探水。()
井田内有与()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通道时,应当查明其确切位置。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者破碎、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煤柱或者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1、规模大的导水断层也可以构成含水系统的边界。
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充水溶洞、强或极强含水层等水体存在水力联系的等通道时,应查明其确切位置,并采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防治水措施()
井下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根据生产需要可以不进性探水。
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田范围内有与河流、湖泊、充水溶洞、强或者极强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等通道时,应当查明其确切位置,并采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防治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