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业务人员()领用重要空白凭证,信用社工作人员()在重要空白凭证上留盖会计印章。
柜员因业务需要领用重要空白凭证,原则上不得超过()的凭证实际使用量.
信用社空白重要凭证必须坚持领用登记、帐证分管、使用销号、按月对帐、结存核实、交清再领的原则,并严格遵循()、()、()。
办理重要空白凭证调拨时,调入行须填制“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出入库领用单”和()及领用人的身份证件,办理领取手续。
外勤人员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填制“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从()处领取。
支行营业室、分理处、储蓄所领用空白重要凭证时应填写《空白重要凭证领用单》,加盖领用人员签章后即可办理领用手续。
柜员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填制记账凭证,经()审批签章后交管库员或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办理重要空白凭证调拨出库时,凭证专管员经会计主管审核,依据“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单据配发重要空白凭证,并将“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交柜员记账,“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做记账凭证附件。
业务柜组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领用人应当场核实所领重要空白凭证的()
各分支机构领用重要空白凭证需填制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领用单作为()的附件。
网点领用成品卡的操作流程为()。 ①账务中心审核后,启动“网点领卡”交易。 ②账务中心打印业务受理书和记账凭证。 ③网点填制《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书》。 ④网点启动“网点领卡确认”交易。 ⑤网点打印记账凭证,送后督。 ⑥网点根据业务受理书及《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书》,与卡片实物核对。
在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调入机构收到调入的重要空白凭证和领用单,应()
业务部门领用空白重要凭证时,原则上,营业网点一次不得领用超过()的用量
核算主体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同时登记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保管登记簿和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会计分录为:付:重要空白凭证---XX凭证使用户;收:重要空白凭证―XX凭证保管户。
业务主管()至少检查一次空白重要凭证的库存、保管、领用手续。
如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为支票时,柜员需在支票上加盖()、()及()后,连同第二联凭证出售单交领用单位,由领用单位当面点收,第一联凭证出售单加盖业务讫章后作记账凭证。
柜员在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柜员应填制三联“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并加盖()章。
柜员应根据业务实际需要适量领用重要空白凭证,领用量不得超过()的使用量。
营业机构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须双人到分行办理领用出库,出具()
柜员应根据业务需要适量领用空白重要凭证,原则上不得超过()用量。对于使用量较小的空白重要凭证,可实行按份领用
各机构在总(分)行办理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上缴时,总(分)行业务管理部门在“重要凭证领用书”第一、二、三联上加盖()。
业务处理规则中,“严格领用,账实核对”,要求卡/折/单等重要空白凭证妥善管理,严格领用手续,()、()清点,入库或保险箱(柜)保管。
除直接使用空白重要凭证办理业务的部门外,其他部门()领用空白重要凭证。
USBKe对数字证书由总行统一购买,各网点填写“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并加盖业务公章,到总行业务运营部领用()